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项目(项目招标编号:GQTGC*E)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项目
2.2工程概况: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采用混凝土联锁地砖硬化,硬化面积约*㎡。
2.3招标范围及要求: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硬化面积约*㎡。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1)混凝土联锁地砖采购(生产)、地面铺设基础施工(含素土的压实、钢渣层(钢渣指定使用防城港钢铁基地自产钢渣)、土工格栅、砂垫层施工(厂区内取砂,不计材料费,厂区内运输按3km考虑)等施工内容)、混凝土联锁地砖施工安装,按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项目图纸施工,详见附图。
2)施工过程的所有措施;
3)施工所需的临时组装场地及吊装场地的平整,使用结束恢复原貌;
4)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设备包装材料等垃圾(金属材料除外)均由投标人负责运出厂区自行处置,金属材料垃圾运送至厂内指定位置。
5)招标人以现有场地室外场地标高5.3m。室内场地5.3m标高交付,施工方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所涉及的土方量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算量报价,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场地清理及平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本工程土方弃土地点在基地内发包人指定区域(运距按3km算,超过3km不再调整)弃土必须合法合规处理,弃土前需招标人现场确认后方可弃土,场地中如有矿粉物料,则由承包人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基地内,运距按3km算),且由此发生的排污费、排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另外计取。原真空预压区施工方在素土标高的基础上进行压实,不平整部分取土回填。
6)砂垫层、钢渣层施工,施工方在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点取砂和钢渣(钢渣由 (略) 采购(2元/吨(不含增值税))不含装卸运输费),取砂和钢渣所用的工程机械、装车、运输、卸车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运距按3km以内计算。
7)路面铺设完成后需使用22t (略) 机进行压实。
8)依据设计及规范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检范畴的,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及让利比率内,不做调整。
9)未尽事宜详见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项目图纸、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特别说明:
(1)本工程属边建设边生产的施工环境,施工需以配合生产为主,存在分段施工,施工区域围挡需与生产所用场地隔离,施工结束后需拆除。现场相关措施需投标人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土方由投标人清理,进行平整。达到压实系数后,再铺设联锁块。
(3)本工程推 (略) 生产的预制混凝土联锁块(在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前提下,同等供货条件,应优先选择推荐产品),预制混凝土联锁块单价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询价,投标报价需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另外计取。
(4)本工程周边已有建筑(构)物,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对现有建筑物造成损坏,如有损坏投标人须进行恢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5要求工期:工期300日历天(工期从招标人签发开工通知要求的开工日期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超过50 (略) 政工程相关工程业绩(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2 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 (略) ( (略) (略) 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 (略) 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二、投标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
收件人姓名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收件地址 |
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矿场地坪硬化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ttp://**);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略) 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云 (略) ( (略) (略) 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ttp://**),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云 (略) ( (略) (略) 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1)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9000/)、 (略) (http://**:8899)、 (略) (http://**)、云 (略) http://**)网上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
地 址: (略) (略) 117号 | 地址: (略) (略) 16号金沙角 三区211-218室 |
联 系 人:尹工 | 联系人:韦伟国、韦力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电子邮箱:*@*ttp://** |
2024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