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所报的工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B1.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4、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列金额、暂估价的;投标人所报各项综合单价超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的;投标报价封面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4要求的。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20 (略) 黄草街道 (略) (略)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