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浙江 (略) 新能源汽车集成式智能电动空压机智能化技改项目 | 温环瑞建[2024]277号 | 2024/11/14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自2024年11月14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瑞建[2024]277号浙江 (略) 新能源汽车集成式智能电动空压机智能化技改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