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 (略) -大皮营引渠)道路改造工程 |
| (略) 广阳区本项目建设地 (略) 广阳区万庄组团内 | | * |
| (略) 政设施管理中心 | | 李国旭 |
| 8390.97 | | 252 |
| 2024-06-25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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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 (略) ( (略) -大皮营引渠)路段进行改造,道路全长约 5505m,改造内容均位 (略) 红线范围内。其中, (略) (略) (略) 灯拆除及恢复工程; (略) 至大 (略) (略) 、排水、路灯和交通设施的拆除及改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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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对可控范围内的车辆、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废气处理装置。 |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施简易沉淀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清洗产生 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或场地喷洒,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直接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本项 (略) 基础及管沟产生的不可用土石方由第三方妥善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暂存,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1、按要求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场地对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尽量分散噪声源,减少对周围环境区域声环境的影响。2、人为噪声的控制: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意识,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噪声。3、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减少强噪声的扩散;将一些噪声大的工序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间进行;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尽量采取降噪声措施。4、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监测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相关标准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合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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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