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第三次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镇百花 (略) 2号之一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大岭山镇百花 (略) 2号之一,由于生产需要,建设单位需扩大规模,扩建内容为:(1)增加投资*元;(2)新增租用一栋一层厂房作为本次扩建项目的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即新增占地面积1700m2,新增建筑面积1700m2;(3)增加生产钇稳定氧化锆粉300吨/年,增加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项目扩建后总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6500m2,年产牙科义齿用氧化锆瓷块*块、牙科义齿用钴铬合金*块、钇稳定氧化锆粉620吨、全瓷义齿用玻璃陶瓷*块、义齿用上釉材料*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干燥造粒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投料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球磨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 (略) (略) 。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0-1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