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南县卓瑞再生资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定南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处理3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 (略) (略) (略) 镇富田工业园产业3路,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3′47.991″,北纬24°47′10.645″,项目用地面积4000㎡。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9%。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配电房等。购置破碎分选线2条、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等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7-*-04-05-*。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生产班数2班,每班8小时,三班二运转,操作工轮换休息。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白班+值班工作制。
二、主要生产设备
电池上料输送机、双轴切碎机、二级破碎机、滚筒筛、破碎分选电气系统、皮带机、三破上料机、三级破碎机、三级振动筛分机、出料螺旋输送机、四破上料机、四级破碎机(旋风磨)、气流分选机、1#旋风分离器、回收室、四级振动筛分机、2#旋风分离器、除尘器、出料螺旋输送机、风力上料机、螺旋输送机、平台钢构、安装辅件。
三、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软包电池、锂电池正极片、锂电池负极片、熟石灰粉、电力、新水。
四、主要工艺流程
软包电池料—电池上料输送机—单轴撕裂式破碎机—二级破碎机—滚筒筛—隔膜分选系统—四级振动筛分机—磁选机—三破上料机—三级振动筛选机—四破上料机—四级破碎机(旋风磨)—高压风机—1号旋风分离器—卸料阀—气流分选机—出料螺旋输送机。
五、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富田工业园产业3路园区空置厂房,只需设备安装,施工期较短,因此本环评主要对营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为废软包电池破碎筛分废气及废极片破碎筛分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非*烷总烃。
(1)废极片破碎筛分废气
项目建设单位拟将切碎、破碎、筛分、旋风磨、分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后,统一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去除效果可达99%,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中的排放限值。
(2)废软包电池破碎筛分废气
项目废软包电池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残留电解液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非*烷总烃,项目采用密闭一体化破碎筛分设备,并设置废气收集装置,经集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去除效果可达99.5%,氟化物去除效率为96%,非*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0%,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中的排放限值。
(3)无组织废气
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和管道密闭、厂区绿化、车间通风等措施,有效控制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氟化物、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有组织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25t/a(其中镍及其化合物0.128t/a、钴及其化合物0.051t/a、锰及其化合物0.077t/a)、氟化物0.044t/a、非*烷总烃0.468t/a。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废水(0.32m3/d)、生活污水(1.2m3/d)等。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SS、氨氮、BOD5等。
项目收集的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定南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项目投产后,全厂废水排放量456t/a,其中地面清洗废水96t/a、生活污水360t/a。项目厂区综合废水总排放口CODcr?0.132t/a、NH3-N 0.013t/a、BOD5 0.079t/a、SS 0.101t/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切碎机、碎破机、风选机、分离机、振动筛分机、除尘器和各类风机等,其噪声值在70-85dB(A)范围内。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铁渣(10.0t/a)、废隔膜(494.0t/a)、布袋收集粉尘(148.6t/a)、废布袋(1.0t/a)、沉淀渣(2.928t/a)、废活性炭(32.28t/a,HW49)、废机油(0.1t/a,HW08)、含油抹布(0.1t/a,HW49)、生活垃圾(4.5t/a)等。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铁渣和废隔膜外售给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入产品中外售;废布袋返回布袋生产厂家再利用;沉淀渣送水泥厂等单位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间1间,占地面积20m2,有效容积24m3;固废暂存要求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项目危废间1间,占地面积10m2,有效容积7.39m3,满足危废暂存要求(按12个月贮存量设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危废间、化粪池、事故池等)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在厂址地下水下游方向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
6.设置防护距离
根据报告书测算,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延50米范围,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的建设符合防护距离的要求,同时今后在项目防护距离的用地规划中,禁止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及食品、药品、电子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
7.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经报告书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因此,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8.其他事故防范措施
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若遇到非正常排放无法及时处理时,必须停产检修,避免非正常排放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9.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针对各种环境风险事故,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与演练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六、贵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七、建设项目竣工后,贵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且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且无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贵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涉及污染物总量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我局审批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
十、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日常管理。
十一、设排污口企业,应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牌。
十二、《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生产工艺、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报告书》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三、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定南大队负责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定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