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至会 (略) 临时用地(宣威段四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资规用〔2024〕113号文件批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现予公示:
一、该项目临 (略) 得禄乡迭那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永乐村民委员会第四、第六、第七村民小组共一个乡(镇)2个村(居)民委员会四个小组的集体土地5.9874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3#弃土场5.1331公顷,涉及迭那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其中农用地5.1331公顷(耕地1.7998公顷、林地2.6822公顷、其他农用地0.651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用于堆料区0.8543公顷,涉及永乐村民委员会第四、第六、第七村民小组,其中农用地0.8543公顷(耕地0.2039公顷、林地0.61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临时用地单位为云南交 (略) (略) 宣 (略) 第二施工总承包部。
三、临时用地单位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管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资规用〔2024〕113号文件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规模、用途、年限等进行使用,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单位要及时申请办理该批次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占用林地、草地、生态红线等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四、严格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书,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该批次临时用地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的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复垦(绿),申请复垦(绿)验收,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79年(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8年6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