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3号)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1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的请示》(藏财农〔2023〕5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调减)下达 (略) 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结合巴宜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经济工作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牧民群众增收为主线,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聚焦乡村发展不平衡问题,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建设,着力推动乡村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安排,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围绕产业、生态、人才、组织、文化振兴目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好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建设工作。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 (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相关要求,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巴宜区2023年新增脱贫县财政涉农共整合资金5566.54万元,为巴宜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整合资金来源:2023年巴宜区新增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市级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要投向生产发展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等四个方面。
(二)整合资金来源。巴宜区2023年新增整合涉农资金5566.5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4507.76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72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3.26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52.5万元;西藏自治区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130万元,包括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5万元;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8万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其他类。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2005万元,占总资金的36.02%;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05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89%;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3404.04万元,占中央资金的61.15%;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52.50万元,占中央资金的0.94%。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本次已整合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资金2005万元。共计两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5万元;(2)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0万元。涉及4个项目。
1.巴宜区“三岩”搬迁配套产业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修建约4200平方的厂房(包括三通一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30万元。资金来源: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8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66户1014人,其中已脱贫人口113户670人。
2.巴宜区林下资源种植及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加乃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新建温室大棚5栋,占地面积6946.45㎡,水渠改造46.5m,新建网围栏489.24m,购置菌包,配套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57户310人。
3.泽列村犏奶牛养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泽列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购买犏奶牛96头,配套饲料。。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2户137人,其中已脱贫户人口12户49人。
4.巴宜区人畜分离补助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无人畜分离户进行人畜分离,对部分村庄人畜分离点无法使用的进行改造提升。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96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600户1852人。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本次已整合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类建设资金105万元,共计一部分:(1)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万元。涉及2个项目。
1.巴宜区2023年垃圾清运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6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理。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 (略) 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914户16874人,其中已脱贫人口844户3094人。
2.鲁朗镇2023年垃圾清运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对鲁朗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理。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 (略) 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5户325人,其中已脱贫人口12户34人。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宜居宜业和美村庄项目资金3404.04万元。共计四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80.26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3.26万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3)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4)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8万元。涉及6个项目。
1.林芝镇达则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达则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容村貌提升37户,道路改造提升6097.47平方米,改建打麦场共1934.47平方米、打麦场排水沟195.97米,卵石水渠161.87米,新建公厕43平方米,安装路灯35盏、污水管网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3.26万元。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8户161人,其中已脱贫人口12户48人。
2.米瑞乡嘎萨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嘎萨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道路硬化150平方米、村容村貌提升16户,安装路灯33盏,围墙改造1100米,1630米排污管道及化粪池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14.0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7户61人,其中已脱贫人口5户9人。
3.布久乡仲萨巴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布久乡仲萨巴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庄道路提升改造6286.2平方米、排水边沟维修改造521.29米,村容村貌提升25户,修建排污管道720米,安装路灯45盏。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6户117人,其中已脱贫人口13户68人。
4.米瑞乡泽列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泽列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道路提升改造2262.56平方米、新建水渠342.65米,村容村 (略) 整治28户、围墙改造3363米,安装路灯60盏、1612.68米给排水管网及化粪池等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2户137人,其中已脱贫人口12户49人。
5.布久乡简切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布久乡简切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庄道路硬化500米,村容村貌提升78户,安装路灯48盏,打麦场改造提升,维修排污管道500米,新建排污管道600米,新建公共厕所及农机具房。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82户342人,其中已脱贫人口24户91人。
6.巴宜区新风貌行动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2022年一个乡镇,13个村、2023年16村开展改陈规陋习、美村容村貌,推进积分制等新风貌推进工作。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颜世辉。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34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131户4817人,其中已脱贫人口222户788人。
(四)其他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其他类项目资金52.5万元。共计1部分:(1)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52.5万元。涉及1个项目。
1.生态岗位。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为生态岗位人员发放补助。项目推进单位:生态环境局巴宜区分局。项目责任人:格桑扎西。开工时间: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5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50人。
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1.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要对应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项目建设任务,将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点概况、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部门等报送上级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由巴宜区财政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2.待巴宜区政府正式批复后,巴宜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拨付并及 (略) 财政局。
3.对闲置资金、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单位,巴宜区财政局将适时会同乡村振兴局收回资金,并由区乡村振兴局重新安排。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和《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项目及资金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巴宜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巴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1.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恶意套取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