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黔程弘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贵州黔程弘景 (略) 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7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贵州黔程弘景 (略) 试验室建设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试验室(白云)(公示).pdf |
建设地点 | (略) 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贵州黔程弘景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无 |
受理日期 | 2023-10-1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