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黄渡大居14A-04地块位于嘉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东至14A-05地块(规划二类住宅组团用地(Rr2))、南至14A-06地块(规划绿地)、 (略) 和14A-03地块(规划绿地)、北至14A-05地块(规划二类住宅组团用地(Rr2)和14A-03地块(规划绿地),占地面积为6550m2。根据《 (略) 嘉定区黄渡大型居住社区JDC*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局部调整图则》,嘉定区黄渡大居14A-04地块未来使用规划为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属于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
依据《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1]4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场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外北侧10m空地设置1个对照点位。在地块内区域钻孔深度为6.0m,每个点位采集4~5层土壤样品,对照点钻孔深度为6.0m,采集4层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送检土壤样品32个(含4个对照点样品和3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3个、运输空白2个、设备淋洗样2个。
本项目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基本项45项和其他项19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石油烃(C10~C40)),同时测试pH值。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pH值为8.12~8.78,地块内土壤及对照点样品重金属中除六价铬之外,其他10种重金属(砷、镉、铍、铜、铅、汞、镍、锑、钴、钒)均有检出,地块内土壤及对照点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内土壤样品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有检出外其余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相关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所有样品重金属检出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pH值为6.9~7.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汞、砷、锑、铬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酸双(2-*基己酯)有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浓度低于Ⅳ类标准限值或《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 (略) 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地块未来规划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