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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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烟台业达建工有限公司所属4台设备 | 转让底价(万元) | 204.82 | ||||||||||||||
挂牌日期 | 2023年10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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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204.82万元 | 备案单位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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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年10月24日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延期规则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3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实行整体挂牌,不可拆分。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完成全部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对全部交易价款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转让的4项机器设备,具体为:3000型底置式沥青搅拌站、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全自动卧式沥青混合料搅拌机、稳定土拌合站,共4台(套)。 4、其他事项详见山博评报字【2023】第115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库管、拆解等全部费用,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厂房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3年11月01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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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77号内3号楼2层 | ||
法定代表人 | 彭岩 | 注册资本(万元) | 13000.* | |
企业类型 | (略)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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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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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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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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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烟台业达建工有限公司所属4台设备 | 转让底价(万元) | 204.82 | ||||||||||||||
挂牌日期 | 2023年10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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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204.82万元 | 备案单位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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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年10月24日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延期规则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3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实行整体挂牌,不可拆分。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完成全部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对全部交易价款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转让的4项机器设备,具体为:3000型底置式沥青搅拌站、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全自动卧式沥青混合料搅拌机、稳定土拌合站,共4台(套)。 4、其他事项详见山博评报字【2023】第115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库管、拆解等全部费用,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厂房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厂。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3年11月01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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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77号内3号楼2层 | ||
法定代表人 | 彭岩 | 注册资本(万元) | 13000.* | |
企业类型 | (略)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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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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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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