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 (略) 薛城区1所非营利民办学校(薛城舜耕实验学校)2021-2023年教育培养成本和住宿费成本进行成本监审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分项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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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薛城舜耕实验学校2021-2023年教育培养成本和住宿费成本监审 | 1 | 件 | 1、具有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相关经验;2、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质状况;3、与被监审单位无利害关系,严禁转包行为;4、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40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于2024年6月15日前出具合法、合理、科学的2021-2023年成本监审报告;5、参加价格座谈会,负责解释成本问题;6、与成本监审有关的其他规定。 |
其他服务要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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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薛城区1所非营利民办学校(薛城舜耕实验学校)2021-2023年教育培养成本和住宿费成本进行成本监审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5-20 10:53:3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5-21 ~ 2024-05-23 18:00:00
需求信息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孙蕾 0632-*
采购单位: (略) 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