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龙湖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关于申请审批汕头市龙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子项目三)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 (略) 龙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我局以汕龙发预〔2021〕7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中心已委托广东南雅 (略) (略) 龙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子项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组 (略) 龙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子项三)初步设计评审会,专家已出具相关评审意见。区财政局已出具资金证明。按照《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州 (略) 进行概算审核,并出具了汕头市龙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子项目三)概算审核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龙湖区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鸥汀街道、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 (略) 硬底化*.49平方米、沥青罩面*.13平方米、人行道5519.47平方米、 (略) 灯944支、交通标线8156.64平方米、箱涵146.1米、雨水管道8319.58米、污水管道4031.569米、新建雨水井356座、污水井246座、雨水口756座、新建生态停车位302个、新建挡土墙476米。
四、项目送审概算总投资*.*元,经广州 (略) 概算审核后,核减造价1124.*元,审核后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5.*元,工程预备费658.*元。项目建设资金在申报上级补助及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解决,并结合实际资金到位情况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五、项目负责人:谢子庸。
请你中心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 (略) 建设要求,完善项目用地、安评、环评等前期工作手续,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节约资金,做好投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