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富 (略) ;
项目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东侧为江苏 (略) 、南侧为 (略) ,天瑞光电南侧为居民点、西侧为 (略) ,北侧为空地,空地北侧为居民点。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为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制造,形成年产50万公里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富 (略) ;
联系人:胡志刚;
联系电话: *** 。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丰达 (略) ;
(略) :国环评证 *** 字 (略) ;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
信箱: @@@ 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产业政策符合性: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为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略) 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
项目选址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高邮菱塘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区域主导发展电线电缆制造、灯具制造及绿色照明、清真食品等产业与产业链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本项目搅拌、固化、涂塑、喷码产生的VOCs通过 (略) 置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3)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4)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 (略) 置,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 63.com或致电: *** 。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富 (略)
2019年5月6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富隆尼 (略)
编制日期:2019年5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略) 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略) 门填写答复意见, (略) 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 (略) 门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苏富 (略) | ||||||||||||||||||||||||||||||||||||||||||||||||||||||||||||||||||||||||||||||||||||||||||||||||||||||||||||||||||||||||||||||||||||||||||||||||||||||||||||||||||||||||||||||||||||||||||||||||||||||||||||||||||||||||||||||||||||||||||||||||||||||||||
法人代表 | 赵*山 | 联系人 | 胡** | ||||||||||||||||||||||||||||||||||||||||||||||||||||||||||||||||||||||||||||||||||||||||||||||||||||||||||||||||||||||||||||||||||||||||||||||||||||||||||||||||||||||||||||||||||||||||||||||||||||||||||||||||||||||||||||||||||||||||||||||||||||||||
通讯地址 |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 (略) | ||||||||||||||||||||||||||||||||||||||||||||||||||||||||||||||||||||||||||||||||||||||||||||||||||||||||||||||||||||||||||||||||||||||||||||||||||||||||||||||||||||||||||||||||||||||||||||||||||||||||||||||||||||||||||||||||||||||||||||||||||||||||||
联系电话 | 138*****833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 | ||||||||||||||||||||||||||||||||||||||||||||||||||||||||||||||||||||||||||||||||||||||||||||||||||||||||||||||||||||||||||||||||||||||||||||||||||||||||||||||||||||||||||||||||||||||||||||||||||||||||||||||||||||||||||||||||||||||||||||||||||||||
建设地点 |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 (略) | ||||||||||||||||||||||||||||||||||||||||||||||||||||||||||||||||||||||||||||||||||||||||||||||||||||||||||||||||||||||||||||||||||||||||||||||||||||||||||||||||||||||||||||||||||||||||||||||||||||||||||||||||||||||||||||||||||||||||||||||||||||||||||
(略) 门 | 扬州高邮市发展改革委 | 项目代码 | 2018- *** -30-03-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 ||||||||||||||||||||||||||||||||||||||||||||||||||||||||||||||||||||||||||||||||||||||||||||||||||||||||||||||||||||||||||||||||||||||||||||||||||||||||||||||||||||||||||||||||||||||||||||||||||||||||||||||||||||||||||||||||||||||||||||||||||||||||
占地面积 | 3818m2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44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44% | ||||||||||||||||||||||||||||||||||||||||||||||||||||||||||||||||||||||||||||||||||||||||||||||||||||||||||||||||||||||||||||||||||||||||||||||||||||||||||||||||||||||||||||||||||||||||||||||||||||||||||||||||||||||||||||||||||||||||||||||||||||||
评价经费(万元) | 1.3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9年7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原辅材料消耗量:见表1-3。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6。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 称 | 消 耗 量 | 名 称 | 消 耗 量 | ||||||||||||||||||||||||||||||||||||||||||||||||||||||||||||||||||||||||||||||||||||||||||||||||||||||||||||||||||||||||||||||||||||||||||||||||||||||||||||||||||||||||||||||||||||||||||||||||||||||||||||||||||||||||||||||||||||||||||||||||||||||||
水(吨/年) | 52 | 燃油(吨/年) | — | ||||||||||||||||||||||||||||||||||||||||||||||||||||||||||||||||||||||||||||||||||||||||||||||||||||||||||||||||||||||||||||||||||||||||||||||||||||||||||||||||||||||||||||||||||||||||||||||||||||||||||||||||||||||||||||||||||||||||||||||||||||||||
电(千瓦时/年) | 50万 | 燃气(立方米/年) | — | ||||||||||||||||||||||||||||||||||||||||||||||||||||||||||||||||||||||||||||||||||||||||||||||||||||||||||||||||||||||||||||||||||||||||||||||||||||||||||||||||||||||||||||||||||||||||||||||||||||||||||||||||||||||||||||||||||||||||||||||||||||||||
燃煤(吨/年) | — | 生物质(吨/年)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涂塑环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本项 (略) 区内食宿, (略) 公共设施,无生活污水排放。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江苏富 (略) 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占地3818平方米,从事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制造。投资 *** 万元建设年产50万公里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公里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为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略) 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高邮菱塘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五),该区域主导发展电线电缆制造、灯具制造及绿色照明、清真食品等产业与产业链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4、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1-1,项目工程技术指标见表1-2。 表1-1 本次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表
表1-2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指标
5、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3。 表1-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介绍: (1) *** 烯基热固化树脂 该树脂是一种溶于苯 *** 烯液含有不饱和双键的特殊结构的不饱和聚酯树脂,树脂主体结构为双酚系 *** 烯基酯树脂,苯 *** 烯和 *** 基 *** 烯酸以化合键的方式吸附在树脂的不同位置,形成混合物性质的不饱和树脂,其中混合物的组成比例和化学式见下表。 表1-4 *** 烯基热固化树脂成分表
①理化性质: 本品外观为浅黄色稠厚粘性液体,相对密度在1.0~1.1g/cm3之间,沸点 *** ℃,不溶于水,溶于 *** 酮等有机溶剂。 ②爆炸燃烧性 本产品闪点为31℃,属易燃液体,爆炸范围1.1-6.1vol%,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③毒性 LD50:265mg/kg(大鼠经口)。 (2)固化剂 (略) 使用的固化剂为过氧化苯 *** 酰和邻苯二 *** 酸二环己酯的混合物,其组成比例和化学式见下表。 表1-5 固化剂成分表:
①理化性质: 本品为白色颗粒,有微弱气味,密度为0.55g/cm3,不溶于水,溶于苯、氯仿、 *** 酮等。 ②爆炸燃烧性 本品不易燃,无爆炸性。 ③毒性 LD50:5000mg/kg(大鼠经口) (3)脱模剂 ①理化性质 本品形态为液态,pH值在20℃时为4.3,蒸汽密度为0.962kg/m3。 ②燃烧爆炸性 本品不属于易燃液体,无爆炸危险。 ③毒性 LD50:460mg/kg(大鼠经口) (4)填充料 本项目填充料化学成分为碳酸钙,其化学式为CaCO3。 ①理化性质 碳酸钙为白色固体状,无味、无臭。相对密度2.71。825~ *** ℃分解,在约825℃时分解为氧化钙和二氧化碳。熔点1339℃, *** MPa下熔点为1289℃。难溶于水和醇。与稀酸反应,同时放出二氧化碳,呈放热反应。也溶于氯化铵溶液。几乎不溶于水。 ②燃烧爆炸性 本品不燃,无爆炸性。 ③毒性 无毒。 (5)油墨 本项目喷码用的着色剂,是一种由颜料微粒均匀地分散在连接料中,具有一定粘性的流体物质,主要成份为高分子树脂连接料、颜料、填料、溶剂等,本项目油墨的溶剂为 *** 酮,质量占比约为60w%。 *** 酮的详细介绍内容如下: (略) 为201-159-0, *** 酮常温下为液态,熔点为-85℃,沸点为75℃,密度为0.8g/cm3。 *** 酮闪点为-6℃,属易燃液体。 *** 酮的毒性参数如下:LD50:3000mg/kg(大鼠经口)。 (6) *** 烯 *** 烯酸 本项 (略) 使用到的 *** 烯 *** 烯酸是一种具有热塑性和极高粘结性的聚合物,本品为白色颗粒状,密度为0.932g/cm3,沸点为141℃,溶于水,可混溶于 *** 醇、 *** 醚。本品可燃,无爆炸性、低毒。 2、主要设施及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1-6。 表1-6建设项目设备一览表
6、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涂塑工序用水,由高邮市菱塘回族乡自来水管网供水,本项目无生活用水,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2)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整个区域的雨水管网依托扬州 (略) 雨水管网, (略) 房,无专属的雨水排污口;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 (3)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邮市菱塘镇供给,可满足本项目用电需要。 7、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概况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周围环境概况: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东侧为江苏 (略) 、南侧为 (略) ,天瑞光电南侧为居民点、西侧为 (略) ,北侧为空地,空地北侧为居民点。周边概况详见附图二。 平面布置:本项目生产车间占地3318m2, (略) 为FRP生产线,具体平面布置详见附图三。 8、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职工15人,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个小时,年工作260天,全年工作时间以6240小时计。 9、“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 (略) ),建设项目附近主要生态功能区是项目地东北侧2.8km的京杭大运河(高邮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其生态保护规划如表1-5所示。 表1-7 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分级分类管控措施要求如下: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内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占用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红线,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与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管控要求相符。所以本项目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相符。 (略) 在区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情况见附图五。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略) 网站公布的2017年高邮市环境质量报告, (略) 在地的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搅拌、固化成型、涂塑废气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用水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电 (略) 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新建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 (略) ,行业类别为C3061玻璃纤及制品制造,根据《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和生态管控正负面清单》的通知(邮政发【2018】 (略) ),本项目不属于《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中的禁止发展产业;不属于《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限值清单》。 《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见表1-8,《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限值清单》见表1-9。 表1-8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
表1-9江淮生态经济区高邮市产业准入限制清单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不属于名单中禁止、限制发展产业,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略) 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 10、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用于购买设备、原料等,其中,环保投资44万,约占总投资的0.44%。 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 (略) 房,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2. (略) 在地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高邮市行政隶属中国江苏省扬州市,地处交通便捷的长江三角 (略) ,位于北纬32°38′-33°05′,东经119°13′-119°50′,东邻兴化,南连江都、邗江、仪征,西接天长(安徽)、金湖,北界宝应。 1、地形地貌 高邮市地质构造属高邮 (略) 分,并跨及东荡、柳堡、菱塘 (略) 分,高邮凹陷是 (略) 东台凹陷内的次一级构造单元,其北缘为建湖隆起,南界为江都隆起,西接金湖凹陷,为一近东北向的南陡北缓的箕状凹陷。高邮市地形以平原为主,地势东北较低洼,大多为水乡平原,地面标高一般在2-3.3m之间。土质主要为粘土,土层较厚。按照国家地震烈度区划分,本区为6度。 2、气象特征 高邮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雨量丰沛、霜期不长、灾害性天气较多等特征。季风气候明显,风向随季节转换,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东南风,春秋两季多偏东风,常年风向以偏东风最多,历年平均风速3.7米/秒。常年平均气温 *** ℃,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8℃,7月最热,平均气温 *** ℃,全市极端最高温度为 *** ℃,极端最低气温为- *** ℃,平均无霜期218天,年平均气压 *** 百帕,年度平均相对湿度为79%,全年日照数平均为 *** 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 *** 毫米,降水季月分配不均,夏季降雨量占全年的 *** %,冬季占7.8%。年平均蒸发量为 *** 毫米,夏季蒸发量占全年的37%,冬季占11%,年均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常年梅雨期约20天左右,一般在6月19日-7月8日,梅雨期降水量平均200毫米。对高邮市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有连阴雨、大暴雨、台风、冰雹、寒潮低温、高温热害,以台风、暴雨引起的涝灾影响最大。 表2-1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表
3、水文 高邮市总面积1963km2,水面约占40%。高邮湖为江苏第三大湖,依傍着宽阔的京杭大运河,众多湖滩分布东西,数百条河流交错有致,为扬州市水面最多的县份。全市境内河湖交错,全市水系以运河为界分 (略) 分,西部为高邮湖及低丘平岗的山塘,中部为横贯南北的京杭运河,东部为里下河水网,水网密度为2.83km/km2,年径流总量1.5亿m3。 4、生态 高邮市植被属于落叶阔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类型,由于长期的农业生产及开发活动,自然植被已不复存在,目前本区域以人工植被为主,主要种植绿化草木。 林木有人工林地、农田林网、还有在圩堤、滩地、民宅四周和沟渠、道路两侧种植的数目,主要树种包括泡桐、水杉、意杨、池杉等经济用材林和果树。农田作物主要有小麦、水稻、油菜等,其次还有藕、大豆、芝麻等经济作物。 |
3.环境质量状况
3.1 (略) 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评价指标是SO2、NO2、PM10、PM2.5、CO、O3。本项目大气环境引用数据为高邮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年度)数据。结果详见表3-1: 表3-1 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依据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2017年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2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7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 *** %。其中,首要污染物超标细颗粒物(PM2.5)为4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2天,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为32天,监测结果表明:高邮市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2、地表水现状监测 (略) 在地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引用高邮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7版本),对高邮市地表水9条主要河流和高邮湖,共计17个监测断面。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办法(试行)》(环办[2011] (略) )要求,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度、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2017年高邮市水质达标率为100%,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园集中区,监测结果详见表3-2。 表3-2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噪声现状委托南京联凯 (略) 监测,监测时间为2019年4月1,监测频率为监测1天,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详见下图: 监测结果详见表3-3。 表3-3 项目声环境现状值 单位:dB(A)
监测结果显示, (略) 区边界及项目区域边界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现场踏查,本项目影响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文物等保护目标。项目周围概况见附图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3-4,其它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 表3-4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表
表3-5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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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空气质量标准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标准值。具体值见表4-1。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向阳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环境质量标准见表4-2。 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除pH外)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 (略) 在3类标准适用区域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见表4-3。 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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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VOCs排放参照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中表1及表2中标准, 表4-4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本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 表4-5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3、噪声 (1)施工期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中相关参数见表4-6。 表4-6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dB(A))
(2)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相关参数见表4-7。 表4-7 厂(场)界噪声排放标准(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修改单。产生的危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修改单。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1)废水总量: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2)废气总量: 表4-7 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本项目污染因子最终排放量分别为:VOCs0.238 t/a、颗粒物 0.01 t/a,上述污染 (略) 核准后批复实施。 (3)固体废物: 建 (略) 固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上述污染物总量由建设单位上 (略) 门,核准后批复实施。 |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5.1.1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等,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期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5.1.2营运期 (一)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5-1。 图5-1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简述: (1)投料、搅拌: 本项目搅拌是将 *** 烯基热固化树脂、固化剂、脱模剂、填充料按照质量比10:2:2:2.5的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其中填充料碳酸钙为粉料,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的无组织挥发H1,所有物料按照配比完成投料后进行搅拌,使用带叶轮的搅拌机搅拌均匀后用于后续的浸料工序,搅拌过程产生含VOCs废气G1。 (2)浸料、固化成型 搅拌均匀的混合料放入浸料槽,将玻璃纤维通过设备自带的牵引装置缓慢通过浸料槽,使玻璃纤维表面沾附一层混合液,然后进入固化成型工序,通过电加热使玻璃纤维表面的混合料迅速的固化成型。 (略) 的产品区别在于固化成型的模具的直径不同,从而可以得到不同规格尺寸的固化后的玻璃纤维产品,直径范围约为0.4-5.0mm,固化成型的电加热温度约为200℃,浸料槽在生产过程中敞开状态,产生含VOCs废气G2,固化成型工序产生含VOCs废气G3。 (3)收线: 固化成型后的成品通过24头或40头FRP热固化拉挤装置自带的收线盘进行收线,以降低产品体积,便于存储和运输。 (4)喷码: 为了对收线后的产品的长度进行标识,需要使用喷码机每隔1米在产品上喷码,喷码机使用直接外购调制好的油墨产品,油墨用完后直接更换新的油墨瓶,产生的废油墨瓶S1作为 (略) 置,油墨成分主要为高分子树脂、颜料和溶剂,本项目油墨总的使用量为 *** kg/a,溶剂 *** 酮的质量占比≤60%(以60%计),总的溶剂量为7.68kg/a,喷码工序产生含VOCs废气G4。 喷码后的产品90%直接包装入库,剩余10%根据客户需求进入涂塑工序。 (5)涂塑: 涂塑工序实际上是通过涂塑机将 *** 烯 *** 烯酸(EAA)颗粒电加热熔融后在固化后的玻璃纤维表面再覆盖上一层一定厚度的EAA薄膜,涂塑过程使用冷却水对成型后的EAA薄膜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 烯 *** 烯酸(EAA)颗粒熔融涂塑过程中产生含VOCs的废气G5, (略) 置后排放。 5.2主要污染工序: 5.2.1施工期的污染工序: 本项目施工期(如设备的安装、生产线的投建等)产生的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不可避免地将会对拟建项目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其中以生活污水和施工噪声影响为主,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5.2.2营运期污染工序: 1、废水 (1)涂塑冷却用水 本项目涂塑环节使用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补充量为52m3/a(折合0.2m3/a)。 (2)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15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在岗人数约5人, (略) 区内食宿,职工 (略) 公共设施,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见下图: 图5-2本项目水量平衡图(单位:m3/d)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情况如下: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搅拌废气G1、浸料废气G2、固化废气G3、喷码废气G4、涂塑废气G5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参数如下: 2设计进气参数: ?设计风量: *** Nm3/h; ?VOCs ≤15mg/m3; 2设计排放参数: ?设计风量: *** Nm3/h; ?VOCs ≤1.5mg/m3; ?本项目含VOCs废气通过一套活性 (略) 理后,最终排放的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DA001)。 (2)无组组废气 建设单位搅拌、浸料、固化、喷码、涂塑含VOCs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投料工序产生含粉尘无组织废气,建设单位为降低无组织排放,采取了如下措施: (略) 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等措施降低VOCs的无组织挥发; ②投料环节配套1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设计风量约为2000m3/h,对投料粉尘进行收集,以降低粉尘的无组织挥发; ③加强车间通风,及时的将颗粒物及VO (略) 大气环境,降低车间内无组织挥发量。 通过各项措施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参数见下表。 表5-2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
3、噪声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拉挤机、搅拌机、 (略) 理装置风机等,其声级值在65~78dB(A)。本项目主要噪声排放情况见表5-3。 表5-3主要噪声设备表
4、固废 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编写技术要求(试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 (略) )要求,对本项目的固废污染物进行分析。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 (1)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料包装等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3t/a,由建设单位统一 (略) 置。 (2)废树脂桶 本项目 *** 烯基热固化树脂包装桶为1吨装专用塑料桶,该桶由原料供应商充填相同原料后供建设单位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桶。 (3)废包装容器(危废) 本项目废脱模剂桶为塑料材质,产生量约25只/年,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油墨瓶,产生量约为20个/年,统一计入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厂区收集、暂存后统一委托 (略) 置。 (4)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治理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3.5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厂区收集、暂存后统一委托 (略) 置。 (5)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以0.5kg/人.d 计,职工人数为15人,年工作天数以260天计,则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95t/a, (略) (略) 理。 (6)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见5-6。 表5-6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行进行判定,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见表5-7。 表5-7 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表5-8 固 (略) 置方式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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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表6-1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表
污染种类 | 污染源 | 污染物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 t/a | 处理措施 | 除去率 (%) | 排放标准mg/m3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大气污染 | 有组织 | 浸料、固化、喷码、涂塑 | VOCs | 15 | 1.125 | 活性炭吸附 | *** | 80 | 1.5 | 0.113 | 大气环境 |
无组织 | 浸料、固化、喷码、涂塑 | VOCs | / | 0.125 | / | / | / | / | 0.125 | ||
投料 | 颗粒物 | / | 0.01 | / | / | / | 0.01 | ||||
污染种类 | 污染源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 t/a | 处理措施 | 接管标准mg/m3 | 接管浓度 mg/m3 | 接管量 t/a | 最终排放量t/a | ||
水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污染源 | 污染物类别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略) 置量t/a | 综合利用量t/a | 外排量 |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工业固废 | 3 | (略) 置 | 3 | 0 | 0 | |||||
废包装容器 | 危险废物 | 45只 | 集中贮存后委托 (略) 置 | 45只 | 0 | 0 |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3.5 | 3.5 | 0 | 0 |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1.95 | 环卫清运 | 1.95 | 0 | 0 | |||||
噪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要求。 | ||||||||||
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设备安装,对生态环境没有不利影响。 |
7.环境影响分析
7.1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等,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期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一)有组织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搅拌废气G1、浸料废气G2、固化废气G3、喷码废气G4、涂塑废气G5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参数如下: 2设计进气参数: ?设计风量: *** Nm3/h; ?VOCs ≤15mg/m3; 2设计排放参数: ?设计风量: *** Nm3/h; ?VOCs ≤1.5mg/m3; 按照设计单位的排放参数,排放尾气中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VOCs排放浓度 ≤1.5mg/m3、排放速率 ≤0.0225kg/h,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标准要求(即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 ≤2.9kg/h),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DA001)。 (二)无组织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搅拌、浸料、固化、喷码、涂塑含VOCs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投料工序产生含粉尘无组织废气,建设单位为降低无组织排放,采取了如下措施: (略) 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等措施降低VOCs的无组织挥发; ②投料环节配套1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设计风量约为2000m3/h,对投料粉尘进行收集,以降低粉尘的无组织挥发; ③加强车间通风,及时的将颗粒物及VO (略) 大气环境,降低车间内无组织挥发量。 通过各项措施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参数见下表。 表7-1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汇总表
(1)地面浓度预测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进行无组织排放的地面浓度预测。 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2。 表7-2 生产车间不利气象条件下VOCs无组织排放地面浓度预测表
根据AERSCREEN模式预测结果可知不利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VOCs的地面浓度最大值为0.0176mg/m3,占标率为0.98%,地面浓度无超标点。 表7-2 生产车间不利气象条件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地面浓度预测表
根据AERSCREEN模式预测结果可知不利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地面浓度最大值为0. *** mg/m3,占标率为0.85%,地面浓度无超标点。 (2)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略) 环 (略) 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项目VOCs、颗粒物的排放影响范围,经预测分析,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相关要求,采 (略) 网站上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计算得到本项目非 *** 烷总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超标点”,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如下。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 (略) 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 (略) 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 (略) 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1。 计算参数见表7-3: 表7-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表
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 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者。 I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III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Qc取同类企业中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生产管理 (略) 于先进水平的工业企业,在正常运行时的无组织排放量,当计算的L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宽的一级。 本项目取值A=470,B=0.021,C=1.85,D=0.84。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如下。 表7-4 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统计表
由上表可知,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组织废气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建设 (略) 理设施排气筒需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 (略) 设置标识、标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拉挤机、搅拌机、 (略) 理装置风机等,其声级值在65~78dB(A)。 建设方拟采用如下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①设备选型时尽可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 (略) 区、 (略) ,尽量将产生噪声较高的生产设备尽量布设在车间中间位置; (略) 理装置的风机位于室外, (略) 界,需要在风机北侧区域设置隔声屏和隔声房进行隔声, (略) 界达标; ④各噪声设备应铺设橡胶垫减震或加强设备固定; 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略) 述,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隔声达20dB(A)以上,以下进行噪声影响预测,计算模式如下: ①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LX=LN—LW—LS 式中:LX——预测点新增噪声值,dB(A); LN——噪声源噪声值,dB(A); LW——围护结构的隔声量,dB(A); LS——距离衰减值,dB(A)。 厂房墙壁、门窗等围护结构的隔声量主要取决于其单位面积质量G(kg/m2)及噪声频率f(Hz)。 ②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 (略) 理,故距离衰减值: LS=15lg(r/r0) 式中:r——关心点与噪声源合成级点的距离(m);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统一r0=1.0m。 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本项目完成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7-5 项目运营期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
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场界噪声现状值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表7-6项目运营期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经预测,本项目营运期各场界噪声,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 (略) 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本项目固 (略) 置方式见下表。 表7-7 固 (略) 置方式评价表
(2)处置方式合理性分析和建议 ①废包装材料 建设单位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约为3t/a,为一般固废,建设单位将废包装材料外 (略) 门,实现废包装材料的循环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②废包装容器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容器,包括废脱模剂桶、废油墨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 (略) )(2016年8月1日实施),废包装容器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代码:900-041-49,建设单位计划将废包装容器 (略) 置 (略) (略) 置,从而实现废包装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③废活性炭 建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主要成分为活性炭,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 (略) )(2016年8月1日实施),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代码:900-041-49,建设单位计划将废活性炭 (略) 置 (略) (略) 置,从而实现废活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④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略) 述,本项目的一般固废和 (略) 置方式较为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污染较小。 (3) (略) 区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 ①一般固废库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建设面积不低于20m2的一般固废库,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略) 区一般固废库的建设,做到废包装容器及时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②危废库建设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废种类包括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设不低于20m2的危废库,做到不同的危废分置贮存,危废库地面防腐蚀、防渗漏,四周设导流槽和收集孔,设置明确的标识、标牌、标签,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实现危废的规范化管理。 (4)固废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和要求 ①厂区内运输 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从生产车间等产生环节,需要定 (略) 区的一般固废库,避免在生产车间内大量堆积, (略) (略) 杂乱堆放,一般固废库需设有顶棚、设置明显的标牌。生活垃圾使用专用垃圾桶存放, (略) 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不同的危废根据其产生环节不同,建设单位需加强产生环节管理,避免在产生环节发生危废的泄露;需要加强从产生环节到收集进入危废库的运输管理,设置专人负责,避免跑冒滴漏,并建立针对危废泄露的应急响应机制。 (略) 置转移运输 建设项目建成正式产生危废前,需要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年度申报和月度申报,严格遵从危废转移的相应规章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 (略) 置协议和危废运输协议, (略) 置转移过程符合管理要求。 (5) (略) 置分析和建议 企业暂时未签订危废协议,承诺建成后根据危废的实际产生情况和 (略) (略) 置范围, (略) 置单位 (略) 置协议,目前项目周边范围内 (略) (略) 产生的HW49类危废资质的单位为高邮 (略) ( (略) JS1084OOI549-1),位于高邮市龙虬镇,总处理规模为3万t/a,建议建设单位可前 (略) 置事宜。 因此,本项目 (略) 综合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风险防范 (1)加强原料区贮存管理 (略) 分原辅材料具有可燃性,存在一定的风险性,针对上述状况,建设单位需加强如下防护措施: ①加强贮存区域的安全管理措施,禁止明火,设立明显的标示标牌等,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消防物资。 ②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加强危废库建设和管理 ①建 (略) 区建立占地20m2危废库,危废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危废库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 ②建立明显的标识、标牌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从危废产生源头加强控制和管理,减少危废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危废及时进行收集、暂存, (略) 置,避免危废的泄露和随意堆存。 ③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单独收集和贮运,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3)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 为降低无组织挥发,建设单位需要在如下方面加强监管: (略) 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台账登记, (略) 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以保证去除效率; ②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排风扇; ③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增强工人的环保意识,降低无组织排放。 6、总量分析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1)废水总量: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2)废气总量: 表7-8 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本项目污染因子最终排放量分别为:VOCs0.238 t/a、颗粒物 0.01 t/a,上述污染 (略) 核准后批复实施。 (3)固体废物: 建 (略) 固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上述污染物总量由建设单位上 (略) 门,核准后批复实施。 7、自行监测 7.1 国家级排污许可证申领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建设单位属“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行业类别,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要求在建设单位投产正式运营前完成申领国家级排污许可证的工作。 7.2 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 (略) 属行业无单独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所以参照总则的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自行监测进行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在“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 (1)废气自行监测方案 项目建成后, (略) 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参照总则要求的频次,提出建设单位废气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表7-9 废气自行监测方案
(2)噪声自行监测方案 本项目项目完成后, (略) 高噪声设备分布情况,参照总则要求的频次,提 (略) 界噪声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表7-10 噪声检测点位、项目、频次
8、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环保投资44万,约占总投资的0.44%,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7-10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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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 治 措 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有组织 | 浸料、固化、喷码、涂塑 | VOCs | 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 *** m3/h,最终通过1个排气筒排放( (略) :DA001) | 达标排放 |
无组织 | 投料 | 颗粒物 | 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 | 降低无组织排放, (略) 界达标 | |
车间 排风 | 颗粒物、VOCs | 设置车间排风装置 | |||
水污染物 | 本项目涂塑环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职工 (略) 公共设施,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 ||||
固体 废物 | 生产车间 | 废包装材料 | (略) 置 |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废包装容器 | 委托 (略) 置 | ||||
废活性炭 | 委托 (略) 置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绿化带阻隔等措施,厂房使 (略) 理,合理布置绿化, (略) 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 | ||||
其他 |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该项目运营后,要加强植树种草,提高项目区绿化率,绿化美化环境,通过绿化带可以起到吸尘降噪的作用。 该项目的建设只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尽量消除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因素,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就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
9.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江苏富 (略)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占地3818平方米,从事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制造。投资 *** 万元建设年产50万公里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公里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的生产能力。 1、建设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为通信光缆用非金属加强芯,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略) 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2、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高邮菱塘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五),该区域主导发展电线电缆制造、灯具制造及绿色照明、清真食品等产业与产业链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建设项目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工业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含VOCs废气通过一套活性 (略) 理,处理后尾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标准要求(即排放浓度≤ 40mg/m3、排放速率 ≤ 2.9kg/h)。 ②无组织废气 通过采取相应的降低无组织排放的措施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显示,VOCS的地面浓度最大值为0.0176mg/m3,占标率为0.98%,不地面浓度无超标点;颗粒物的地面浓度最大值为0. *** mg/m3,占标率为0.85%,不地面浓度无超标点。 ③大气防护距离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颗粒物,大气防护距离计算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④卫生防护距离 本次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组织废气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 (略) 置,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4、外排的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建设项目通过预测及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5、风险评价 (1)加强原料区贮存管理 (略) 分原辅材料具有可燃性,存在一定的风险性,针对上述状况,建设单位需加强如下防护措施: ①加强贮存区域的安全管理措施,禁止明火,设立明显的标示标牌等,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消防物资。 ②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加强危废库建设和管理 ①建 (略) 区建立占地20m2危废库,危废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危废库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 ②建立明显的标识、标牌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从危废产生源头加强控制和管理,减少危废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危废及时进行收集、暂存, (略) 置,避免危废的泄露和随意堆存。 ③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单独收集和贮运,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3)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 为降低无组织挥发,建设单位需要在如下方面加强监管: (略) 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台账登记, (略) 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以保证去除效率; ②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排风扇; ③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增强工人的环保意识,降低无组织排放。 6、总量分析 (1)本次项目总量 ①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②废气:本项目VOCS申请总量为0.0.238t/a,颗粒物申请总量为0.01t/a。 ③固体废物: (略) 置,不外排。 (略) 述,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较少,且污染物均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车间通风设置的布置及职工身体健康安全教育, (略) 区绿化,加强设备检修,杜绝事故发生。 |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 (略) 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2 法人身份证; 附件3备案证; 附件4租赁协议; 附件5 房东土地证; 附件6委托书; 附件7 (略) 置承诺; 附件8 冷却水循环不外排承诺 附件9 监测报告;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 附图三 (略) 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五 高邮市生态红线图; 附图六 建设项目网络公示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