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先 (略) (略) ,加快省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地应用,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 (略) 遴选1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地条件
1、建设主体 (略) 内证照齐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规模生产经营的农业产业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3年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
2、 (略) 内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基地,种植业基地示范规模不少于100亩,畜牧业基地示范规模: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羽(存栏);肉鸡≥#羽(出栏),水产养殖示范规模不少于200亩,且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
3、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 (略) 级以上 (略) 校、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且每年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技培训等条件。
5、基地运行管理要规范,可以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培训档案,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
二、有关要求
有意向的生产经营主体请于2025年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含合同、证照等)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邮寄 (略) (略) (略) (略) 政府办公大楼3楼3012 (略) 农业农 (略) 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联系人:颜光文,联系方式:0759-#,邮政编码:#,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报的,不再接受报名。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示范基地。
附件: (略)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模板).docx
(略) 农业农 (略)
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颜光文, 联系电话: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