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清苑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0日16: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艳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 | ||
采购单位 |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苑区光泽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清苑区光泽路29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 |
项目概况
(略) 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LF-2023-007
项目名称: (略) 清苑区棚改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选择棚改项目遗留问题集中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地址: (略) 清苑区光泽路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清苑区光泽路299号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艳强
电 话:0312-*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