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荔 (略) (略) 治安派出所项目、独山县卓阳上司-墨寨-盖寨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 (略) 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荔 (略) (略) 治安派出所项目 | 荔波县瑶山乡高桥村樟江风 (略) 大门口 | 荔 (略) 司 | 贵州荔梵环境 (略) | 本项目位于荔波县瑶山乡高桥村樟江风 (略) 大门口,地理坐标:107°44′42.354″,25°15′32.903″,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475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8.96%。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控工程占地,禁止越界施工,施 (略) 设置围挡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建筑材料、表土临时堆放点等应设置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并在远离樟江一侧进行设置。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裸露地表进行整治,植 (略) 域原生植物种类,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土方开挖、回填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土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临时堆放采用防尘布覆盖。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或密闭运输,车辆在驶 (略) 之前,做好清 (略) 理。装修期间,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如厕依托周边现有公厕。禁止在 (略) 对机械、运输车辆内部和工具进行冲洗。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略) 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敏感点。 5.固 (略) 置措施 剥离表土单独剥离堆放,用于后期绿化覆土综合利用。石方全部回填于项 (略) ,不产生多余弃方。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送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置。废涂料、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按要求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 (略) 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不得在施工厂界范围外设取料场、表土堆场、材料堆场等。开挖土石方等应定点堆放,并及时回填,不得随意乱弃乱堆。项 (略) (略) 进行材料运输,对施工运输车辆实行限速通行,定期对施工 (略) 段进行维护保洁。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生 (略) 域应与周围环境具有协调性。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实现景观协调, (略) 范围内 (略) 植被恢复,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停车场为地面式,采取加强管理、限速行驶、加 (略) 绿化等措施。油烟废气通过静电式油烟 (略) 理后,由排烟管引至食堂所在楼顶1. (略) 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餐饮废水(隔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荔波县大七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水泵房以及空调外机等采取基础减振降噪,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停车场车辆管理,设置减速禁鸣标识,加强停车场周围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餐厨垃圾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交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置。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污水泄漏排放、火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2 | 独山县卓阳上司-墨寨-盖寨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 (略) 工程 | 独山县上司镇*要 | 独山卓申新能源有限公 | 贵州帆盛 (略) | 本项目升压站位于独山县上司镇*要,线路送出工程位于独山县上司镇、百泉镇境内,升压站地理坐标:107°35′27.2148″,25°37′49.624″,线路送出工程起点:107°35′26.885″,25°37′50.505″,终点:107°34′15.3096″, 25°45′41.436″,属于输变电工程,于2021年11月建成运行,用地面积7150.67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8.76%。 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占地7133.17 m2,建设120MVA主变1台,80MVA主变1台,110kV出线1回。新建一回11 (略) ,起点为卓阳上司110kV升压站,终点为独山220kV石碑变电站,总长17.5km。独山220kV石牌变东南侧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间隔扩建,建设1套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设备。 |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 (略) 巡检工作, (略) 的安全运行。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一体 (略) 理设施(规模:2.0m3/d、工艺:A2/O+消毒)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 (略) 洒水,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设置基础减振措施。 (略) 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设备安装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 4.固 (略) 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旱地农肥。变压器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油泄漏、火灾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