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珍珠蚌鱼虾混养项目 | 金湖县前锋镇泗湾湖农场 | 金湖 (略) | 2024年7月11日在金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主要建设内容为养殖池*.7m | 1、运营期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依托农场场部的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2、项目在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该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应每周检查2-3次,发现死蚌,及时清理并定期清除贝壳和养殖设备上的附作物和水中杂草,以保持水质的清洁,避免发臭及造成二次污染;合理投加肥料,仅在冬季进行施肥,逐渐补充水中的营养物质,使塘内水不致因长期不施肥而变瘦,切不要一次施肥过多,以免造成塘水过肥,恶化水质。 4、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水泵、增氧机、空压机等的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病死珍珠蚌和鱼暂存在加盖铁桶内,及时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疫检疫用药药瓶及包装物由防疫人员带走集中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和处置。 6、本项目利用现有养殖池进行养殖,养殖水容易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并加强对养殖水水质的监测,若水质异常,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改善水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517-*
通讯地址:金湖 (略)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