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 (略) 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耕春环保锂电池回收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行唐县安香乡米霍口村村东 (略) 西
建设规模及内容:租赁米霍口村东行唐县盘鑫进 (略) 厂房855平方米,建设年回收加工4000吨废旧锂电池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王吉军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冀之润(河北) (略)
联系地址:河 (略) (略) (略) 396号锦地商务大厦B座1606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周围个人及团体可以通过本公示上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项目周围个人及团体可以通过本公示上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