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 (略) 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鹿 (略) 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由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以彭发改发〔2023〕110号下达,概算及实施方案审查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4〕157号文件批准,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资金),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鹿鸣乡合理村、英雄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该项目概审总投资*.82元。其中工程费*.00元(其中劳务报酬不得低于28.*元)。该项 (略) 长度2931.665m,路面宽度5.5m,路面结构采用20cm厚C2 (略) 面。主要建设内 (略) 基土石方、路基填方、M7.5浆砌片石挡土墙、20cm后C2 (略) 面、1-Φ30c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Φ80c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单柱式交通标志、里程碑、安全警示桩、大理石竣工碑等。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鹿 (略)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起)。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5月 28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 31 日09:00 至09:30 , (略) (略) 开标室(具体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查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鹿鸣乡万年村二组
联 系人:冉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两江新街8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