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SLY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一次性使用机用配药用注射器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 07月19 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益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广陵区头 (略) 222号2号楼5楼
中标(成交)金额: */支
更正后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冠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南翔恒泰城8区5栋310-314室
中标(成交)金额:2.45 元/支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原因:在原公示期,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益 (略) 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经招标人同意,第二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为中标人。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 (略) 小区12栋一单元1701号,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616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小区12栋一单元17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