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 (略) 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函〔2023〕23 号)文件要求,资助平阳县困难群众参加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2024年度及2023年度中途新增困难群众参保经费合计(略)元。其中 2024年(截至2024年2月)度困难群众(略)人,成年人(略)人(100元/每人),未成年人2299人(50元/每人),共计(略)元;2023年度(2023年2月至12月)中途新增困难群众1011人,成年人 776人(100元/每人),未成年人235人(50元/每人),共计(略)元。该资金在“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经费”支出,拨付至承办机构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