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3】10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 (略) 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1.2 建设地点: (略) 2.1.3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 (略) (略) 街道办、诗经村镇等10个乡镇(街道办)的75个村的排水工程,铺设DN800雨水管线*米;路面恢复及村庄街道整治提升, (略) 面恢复、街道两侧村容村貌提升及增绿建设、乡村人居环境管理整治配套设施、架空线缆维护梳理*米;建设停车场车位3775个,安装智能充电桩86套;坑塘治理*平方米。其中: (一)排水工程:铺设DN800雨水管线*米。 (二)路面恢复及村庄街道整治提升: (略) 面恢复*平方米、街道两侧村容村貌提升*平方米、增绿建设*平方米、街道照明8585盏、乡村人居环境管理整治配套设施、架空线缆维护梳理*米。 (三)建设停车场和安装智能充电桩:建设停车场车位3775个,安装智能充电桩86套。 (四)坑塘治理:坑塘治理*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六个标段,具体标段涉及乡镇如下: 一标段:诗经村镇、 (略) 街道办事处 ; 二标段:兴村镇、行别营镇; 三标段:沙河桥镇、米各庄镇; 四标段:龙华店乡、尊祖庄镇; 五标段:景和镇、束城镇; 六标段:智能充电桩; 2.1.7 计划工期: 820日历天 2.1.8所属行业:建筑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6 09:00至2024-09-1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开评标顺序依次为1至6标段。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财政评审,实际收费金额以财政最终评审金额为准。 (略) 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一标段-五标段每标段收费金额3000元。六标段收费金额8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联系人:郭丛盼 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6号 联系人:孙中会 电话: 0317-* 邮箱:*@*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资金管理股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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