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 (略) 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黑龙 (略) 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 | (略) 新兴区北山 (略) (略) 以北 | (略) 民政局 | (略)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兴区北山 (略) (略) 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本项目设有床位300张,门诊接待人次为92人/天。开设急诊部及精神科、心理科、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等专病门诊,不设置传染病科室及发热门诊。 (略) 政供水,冬季 (略) 集中供热。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与医疗污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 (略) (略) 进入第二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储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院内不暂存;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收运部门集中处理;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以便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排水设施。车辆出入厂区应减速慢行,厂区内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施工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