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600万t/a矿井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山左长煤字〔2023〕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6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 (略) 左云县小京庄乡酸茨河村南。 (略) 国土资源厅为该矿发放《采矿许可证》(证号:C**),开采16#-25#煤,生产规模240万t/a,矿区面积19.8563km2; (略) 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7〕573号文同意该单位生产能力由240万t/a核增至450万t/a, (略) 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2〕146号文同意该单位生产能力由450万t/a核增至600万t/a。
2021年6月18日, (略) 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决〔2021〕291号文对该单位45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取水许可事项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85.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76.4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8.84万m3/a、外供长春兴洗煤厂职工生活取水量0.6万m3/a。现因生产规模、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取水量113.6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04.0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05万m3/a、外供长春兴洗煤厂职工生活取水量0.6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清水池(坐标:东经112°41′29",北纬39°46′38"),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副井工业场地东北侧岩溶井井口(水井坐标:东经112°40′50″,北纬39°46′23″),通过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左云县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6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6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委托山西中清沐泽 (略) 编制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6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水利厅于2022年9月14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左云县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 (略) 60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 (略) 左云县小京庄乡酸茨河村南。 (略) 国土资源厅发放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开采16#-25#煤,生产规模240万t/a,矿区面积19.8563km2; (略) 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7〕 (略) 生产能力由240万t/a核增至450万t/a。 (略) 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2〕 (略) 生产能力由450万t/a核增至600万t/a。
二、 (略) 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决〔2021〕 (略) 45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取水许可,同意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工业场地内自备水源井岩溶地下水,总取水量85.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76.4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8.84万m3/a,外供长春兴洗煤厂职工生活取水量0.6万m3/a。本次论证取水水源方案不变。
三、《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总取水量113.6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04.0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05万m3/a,外供长春兴洗煤厂职工生活取水量0.6万m3/a。该项目采煤综合取水指标0.188m3/t,职工生活取水指标为191L/p·d,均符合《 (略) 用水定额》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在分析该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充水因素等基础上,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该矿达产后矿坑涌水量146.4万m3/a,处理损失按10%计,可利用量131.8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104.04万m3/a的需求。由于矿坑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该项目副井工业场地现有1眼水井,井深650m,开采岩溶地下水,出水量32.0m3/h(合28.0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9.05万m3/a及外供长春兴洗煤厂职工生活取水量0.6万m3/a的需求。
七、该项目矿坑涌水取水口位于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清水池(坐标:东经112°41′29",北纬39°46′38");岩溶地下水取水口位于副井工业场地东北侧岩溶井(坐标:东经112°40′50″,北纬39°46′23″)。
八、该项目处理后的矿坑涌水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生活取水水源。
九、该项目矿坑涌水经处理后回用,多余矿坑水送洗煤厂利用,若有剩余,应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后方可外排;工业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该项目井田及影响范围内有3个村庄,煤矿开采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十一、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等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
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取水量113.69万m3/a(矿坑涌水104.04万m3/a,岩溶地下水9.6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左云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