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 (略) 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 | ||
(略)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2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6-08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 (略) 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描述 | |||
(略) 在位置 |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略) | 谛威资产评报字(2022)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07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国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国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市永川区 (略) 持有的报废设备一批整体转让,包括生产平台、提升机、碳钢储蓄罐、玻璃钢罐等共计135项,详见《设备明细表》。<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提交受让申请及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附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略) 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4万元 (略) 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该批报废设备无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七、根据转让方提供情况说明显示:标的中含有液体灌装一体机(水针剂包装机) 、碳钢储罐、不锈钢计量罐、管道等,设备及管道中有农药残留物,具有腐蚀、易燃易爆、毒害等特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略) 令 (略) )等文件要求,受让方须承诺: (一)标的拆除前,受让方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完善后报永川 (略) 备案; (二)设备拆除需由受让方自行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受让方自身具备此资质的除外),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受让方需自行聘请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资质(即经营范围须包含“HW04农药废物”及本公告备查资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清单》所列示类别)的机构(受让方自身具备此资质的除外),在标的拆除前对标的设备进行清洗,并对清洗产生的清洗液、废液及施工场地危化物 (略) 理,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同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30%)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待交易合同履行完毕,转让方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略) 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 服务费标准: (略) 分按1.26%收取,较转 (略) 分按5%收取。 十、转让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自标的现场移交受让方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受让方应在标的现场移交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方案报备、清洗、拆除、装卸、运输、 (略) 理等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负责保管,标的在方案报备、清洗、拆除、装卸、运输、 (略) (略) 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 (略) 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标的拆除、装卸过程中造成转让方场地损坏、污染环境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及赔偿。 十二、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 (略) ,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三、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由转、受让双方在交易合同中自行约定。 十五、标的位于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意向受让方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查看标的。 十六、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设备明细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清单》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以营业执照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下载:
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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