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行社示字【2024】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我局已及时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依法予以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现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人 (或单位) | 申请水域、滩涂位置 | 核准面积 (公顷) | 四至坐标 |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 水域滩涂类型 | 养殖方式 |
1 | 王扬发生 | 于都县仙下乡富坑村百干组 | 0.413 | 东至农田、 南至水田、 西至水库坝面、 北至鱼塘。 | 集体所有 | 淡水 | 池塘养殖 |
联系电话:0797-*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