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 (略) 道及配套工程
(略) (代招标公告)
更正通知
关于“腾冲 (略) 道及配套工程(招标编号:TCJYZB2015—T92)”,原招标公告中“3.申请人资格要求3. (略) 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投标申请人具备开发建设能力,且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含4000万)元以上, (略) 资信A级及以上”。
现更正为:3.申请人资格要求3. (略) 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投标申请人具备开发建设能力,且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含3000万)元以上, (略) 资信A级及以上。
(略) (略)
(略) (略)
2015 年 11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