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3〕358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县需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等工作,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了解相关费用情况。
一、询价人
建宁县 (略) 。
二、项目名称
建宁县2025年自然资源调查类技术服务项目。
三、工作内容
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一是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内外业及建库工作。二是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开展2025年度日常变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综合执法卫片核查、补充耕地项目、耕地恢复图斑核查举证等工作。三是以2024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开展2025年耕地 (略) 分类评价工作。
四、报价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具备(略)级或(略)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内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五、报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费用测算说明(测算说明违背实际的视作无效报价);
(三)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的原件 (略) (建宁县 (略) ,邮编(略))。联系方式:建宁县 (略) 邢女士0598-(略),不接受电话报价。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实施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建宁县2025年自然资源调查类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
建宁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建宁县2025年自然资源调查类技术服务项目
报价单
建宁县 (略) :
(略) 《关于建宁县2025年自然资源调查类技术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我单位充分知悉该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并愿意参加建宁县2025年自然资源调查类技术服务项目的报价,报价详情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元) | 备注 |
1 | 建宁县2025年自然资源调查类技术服务 | ||
大写: |
备注: (略) 税费、管理费、人工费等一起综合报价。②需后附费用测算说明,费用测算违背实际的报价视作无效报价。
报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