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中达利-竞争性磋商-2018-ZDL004-略斗西校区综合楼三楼大教室改造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8-ZDL004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X市X区前埔南路126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X中略 X市X区枋湖路751号之一3层H单元 邮编 ##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斗西校区综合楼三楼大教室改造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略斗西校区综合楼三楼大教室改造工程1项;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7.8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期(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可追溯至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凭据,略会保险的凭据(略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略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略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2018年#月#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地点:X市X区枋湖路751号之一3层H单元(X商夏楼上)。咨询电话:田先生 电话: ## ,传真: ##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月#日09:3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X中略(X市X区枋湖路751号之一3层H单元)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田先生: ## |
其他: |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款单位账户:X中略;略: 略-略支行;帐号: 4100 0261 0920 0021 318;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 ## ;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购买采购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 |
采购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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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