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凤仪镇茶山村至宗渠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茂凤俯〔2023〕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仪镇茶山村至宗渠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编码:2304-*-04-01-*)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道路总长7.049km。主要工程为机械清理土方1846m3,M7.5浆砌片石挡土墙831.99m3,C25水泥路面破除614.2m3,5cm厚改性沥青砼路面32734m2,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400.69㎡,M7.5浆砌片石排水沟41m,涵洞18m,波形护栏2162m等。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5km/h;路基宽度:3.5~6.5m,路面宽度:3.5~4.5m。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2.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项目资金。
五、实施方式: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规定执行。
六、建设地点:茂县凤仪镇宗渠村
七、建设工期:2个月
八、项目业主:茂县凤仪镇宗渠村村民委员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使用项目代码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用地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二)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茂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