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固镇县杨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B2024GZGCZ061)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规模:2024年固镇县杨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固镇县杨庙镇杨庙居委会、孟庙村、刘魏湖村,本项目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及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桥涵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现修改为:“项目规模:2024年固镇县杨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固镇县杨庙镇杨庙居委会、孟庙村、刘魏湖村、任湖村、田湖村、赵湖村、桑元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及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桥涵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2.原招标公告中“二十、备注—6.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施工组织设计”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4)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相关材料由牵头人统一上传。”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附①全 (略) (略) 或安徽 (略) (略) 网页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注: (略) (略) 或安徽 (略) (略) 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还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或合同*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固镇县汉兴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固镇县 (略)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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