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金凤区原长城路管理处办公楼加固及
水暖电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批复
金凤区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变更《金凤区原长城路管理处办公楼加固及水暖电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函收悉。按照我局《关于金凤区原长城路管理处办公楼加固及水暖电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2]346号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为388.02万元。现你单位反映,目前项目已完工,因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拆除加固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包括主体结构、地面、门窗、室内外墙面等)调增调减了部分工程量,工程报审结算费用超出原批复金额1.44%,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393.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5.48万元,安装工程费用78.12万元。
根据《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和你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对《金凤区原长城路管理处办公楼加固及水暖电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进行变更,同时抄送金凤区审计局和财政局,请以上两局加强项目的后期资金监督和跟踪。
附:变更后的工程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