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以算力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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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黄岩区以算力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1月15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经信科技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63.com。 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7日 黄岩区以算力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充分发挥浙东南数字经济产业园算力优势,提高算力服务水平,推进算力赋能应用,促 (略) 场发展,加快构建算力产业体系,打造数字经济时代核心生产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推进算力赋能产业发展:建立以“算力券”和“算力补助”为核心的算力中心运营统筹结算分担机制。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算力券”,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浙东南数字经济产业园算力资源,按算力券实际使用金额对浙东南智能计算中心运营机构给予补助。对黄岩区内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购买算力服务,年度总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50%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国投集团) 二、推动算力赋能核心技术:鼓励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基于浙东南智能计算中心参与承接国家、省级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等,对于申报成功的项目牵头企业或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5%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三、推动算力赋能人工智能: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基于浙东南智能计算中心, (略) 、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能设计等行业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对于形成解决方案和商用案例,且三年内年均算力使用规模大于1P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的人工智能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0万元、40万元补助,参与起草单位(第一起草单位以外的前5名)减半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基于算力的软硬件开发: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基于浙东南智能计算中心研发推广一批智能软硬件产品。对进入被评定为为首台(套)目录的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其中国际首台(套)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内首台(套)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省内首台(套)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级首台(套)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软件类项目单个销售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完成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执行合同金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略) 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 五、鼓励算力服务国家战略: (略) 治理、环境监测、能源管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通过浙东南智能计算中心建设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有扶持和资助经费的,按要求给予配套;没有扶持和资助经费的,国家级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80万元。培育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 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略) /黄岩区相关人才政策《 (略)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成长扶持实施细则》等文件执行。强化高校人工智能学科建设,鼓励校、企、园区联合 (略) 、人才基地,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组织和鼓励人才参加培训提升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按照算力相关培训费用的50%进行补贴,每单位每年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经科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七、鼓励企业引培:对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类企业实际投资(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引进的全球500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等重点数字经济企业,项目投入(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注册成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或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经认定的两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或系统集成企业经认定的两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且年度使用算力达到1 P的,对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以在职员工人均25平方米为补助面积上限,每年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两年房租补助,若主营业务每年营收增长超过20%,经申请可延长两年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税务局) 八、支持浙东南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做大做优:入驻浙东南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可用于奖励经营团队。 (略) 级及以上软件开发应用示范项目和首次入选信息电子百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围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九、强化金融赋能:统筹数字经济产业专项投资基金,加大人工智能项目投资力度。对区内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在贷款利息、绩效考核、授信准入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政策,加大融资支持。鼓励担保机构对相关专项信用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按其实际贷款年限,3 年内担保费按0.55%费率计取。(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黄岩国投集团、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 十、 (略) 挂牌: (略) 全链条服务,分阶段对人工 (略) 予以奖励。具体按《 (略) 挂牌和高质量发展20条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区财政局) 十一、附则:(1)本政策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所涉奖补资金从2024年起兑现。政策解释由区经科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同类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国家、省、市对应政策奖励标准高于本措施标准的,从其规定。 (2)享受本政策意见的对象为:在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数字经济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 (略) 所及平台机构。当年被查处偷税骗税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3)本政策的第七、第八条涉及的奖励补助,以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区级地方贡献80%为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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