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崇义县米来竹业高性能竹基纤维复合材料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信地址: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崇义县阳岭大道16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崇义县米来竹业高性能竹基纤维复合材料技术项目 | (略) 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工业片区 | (略) | 赣州 (略) | 崇义县米来竹业高性能竹基纤维复合材料技术项 (略) 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工业片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16′3.632″,N25°41′29.492″。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厂房和设备为租赁崇义县鼎兴 (略) (原江西省 (略) 《年产*㎡户外重组竹材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总用地面积为7567.2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间二、车间三、办公楼、锅炉房等配套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平方米重组竹。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元,占总投资9.32%。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房和生产设备为租用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不存在施工期污染。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蒸汽锅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有机热载体锅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浸胶废气、干燥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醛和酚类(苯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的TVOC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涂饰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醛和酚类(苯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的TVOC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加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集气系统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排气,*醛、酚类(苯酚)、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VO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附录A表A.1的厂房外监控点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2的“小型”规模排放限值及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地面清洗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外排,锅炉废水通过厂区清水池直接排放,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经处理后的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能够满足崇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热压机、多片锯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通过合理布局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重组竹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砂光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锅炉炉灰集中收集售予农户用作农家肥;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与废品回收站;废水溶性酚醛树脂胶、废水性户外漆、废水性油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拟设置一座30㎡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约为24m3,并定期按固废种类分别处置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的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危拟设置一座4㎡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约为3.2m3,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设施、物料管道、设备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根据项目区域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土壤造成污染,将项目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将危废暂存间、浸胶池、水溶性酚醛树脂胶原料堆放区、有机热载体锅炉、事故池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执行进行设置;将一般固废暂存间、车间二、车间三、锅炉房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 *执行进行设置;将办公楼和宿舍楼划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为原料桶泄漏风险、火灾、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故障风险导致事故性排放风险等。通过加强职工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增强职工安全环保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时不得占用,以便厂区发生事故时可全部收集事故产生废水。 4、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以车间二厂房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的厂界外区域,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中涉及总量控制因子为NOx和VOCs,NOx排放量为0.61t/a,VOCs排放量为1.041t/a,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NOx:0.61t/a,VOCs:1.041t/a)。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崇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崇义江。项目废水中COD排放量为0.064t/a、氨氮排放量为0.006t/a,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COD:0.074t/a、氨氮:0.007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