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25日,市委第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加强班子建设和队*建设的有利契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行动,迅速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组织相关股室多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细化并制定整改方案。
二是强化督查,有序推进。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想办法,找对策,逐一突破,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扛起责任,强化督导,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完善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拓展整改工作成果。
二、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的问题。
(1)“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打折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3月23日《关 (略)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级实施办法,工作机制不健全,日常巡查质效不高;对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监管不严,落实《 (略) 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定期检查等工作。如,走访发现永宁乡三庙坝村9号格田内种植羊肚菌10.79亩、青脆李0.7亩、香樟树1.43亩,存在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的现象。”的问题。
责任领导:王 访 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土地统征整理中心(整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 (略)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略) 委市政府审核,将继续跟踪。二是我局积极与永宁镇人民政府衔接,全力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地块种植羊肚菌问题,现场已拆除大棚并恢复耕种;三是针对地块种植香樟树及青脆李问题,按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领域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达市农办〔2023〕14号)关于涉农领域耕地保护分工要求,已通过《 (略) 自然 (略) 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部分耕地非粮化问题移交处置的函》 (略) 农业农村局整改。四是组织土地统征整理中心(整理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五是严格执行《 (略) 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通知》,不定期开展土地整理项目检查工作。
(2)“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等工作存在短板。未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采矿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且截至2023年4月7日,31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未按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欠缴基金合计607.48万元),3家逾期未缴纳基金共计98.57万元,2家自取得采矿权以来未编制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未缴纳基金。”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登瑜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已按要求将辖区内所有采矿权有效期内和过期未注销的矿山企业按系统工作流程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定期进行随机抽查;10家非煤矿山企业截止4月7日欠缴的607.48万元,目前已追收386.818万元(连丰20万元,万和30.43万元,上茅坡60.093,宏顺3.01万元,木竹尖227.58万元,燕子岩45.705万元);胡杨工贸,隔龙洞,李家坝三个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不再追缴其下欠基金124.05万元;剩余96.61万元(连丰80.19万元,乌潭16.42万元)在12月31日前务必足额缴纳;3家逾期未缴基金共计98.57 万元,其中青花龙须坝的 33.01万元已足额缴纳,鸿飞已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其欠缴基金13.54万元不再追收,龙强苦草坪欠缴的52.021万元在12月31日前务必足额缴纳;2家(杜家坝石膏矿,庙子板岩矿)自取得采矿权以来未编制方案、未缴纳基金,因其矿权已到期,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不再要求编制二合一方案与追收基金。
2.关于“ (略) 大局履行自然资源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1)“土地报征工作超前谋划不足,存在盲目性。2022年拟定批次用地项目60个1484亩、单独选址项目9个13255亩、农用地转用项目4个201亩,年底仅上报2个批次用地项目10.46亩、1个单独选址项目859亩、1个农用地转用项目48亩。”的问题。
责任领导:陶际游
责任单位:用途管制股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提前向各乡镇、部门发函,搜集2024年度用地计划。二是针对项目召开用地保障工作会议,拟定2023年度报征工作计划,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查后启动项目报征前期工作。三是召开用地保障工作调度会,梳理报征项目存在的困难, (略) 级相关部门按要求提供资料,推进项目报征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四是将前期资料成熟项目上报,目前已取得土地批复945.678亩。
(2)“落实用地保障不及时。对市级重大项目提前谋划、主动介入、靠前精准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落地开工进度。如,铁矿至黑宝山PPP道路选址因占用生态红线无法开展用地报征工作,青花储配煤基地因项目选址地点不科学无法按照单独选址报征,绿色建材园区建设项目因未编制成片 (略) 厅批复暂未报征。”的问题。
责任领导:陶际游
责任单位:用途管制股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工作谋划不足,梳理了相关用地政策,向各乡镇、部门印发了用地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依法合法用地。二是持续推进用地保障工作,提供保姆式服务,主动指导。三是召开交通项目用地保障专题会议,全面梳理铁矿至黑宝山PPP道路项目等交通项目报征资料存在的问题,指导业主按要求提供资料。四是发布青花储备煤基地征地前两公告,开展项目组卷工作。五是绿色建材园区建设项目成片开 (略) 厅并取得批复,积极做好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工作。
(3)“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度缓慢。 (略) 政府的要求在2020年12月前完成全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的外业调查、数据质检和入库等任务,11个标段中8个标段应按照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工作量的100%并通过项目验收,但截至巡察组撤离仍未完成。”的问题。
责任领导:陶际游
责任单位:确权登记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3年8月9日,组 (略) “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调度会, (略) 委巡察反馈问题,通报各标段工作完成情况,倒排工期,提高认识。二是及时通过微信群、电话进行督促调度,强力推进工作完成进度,在9月、10月通过分批次验收,已完成该项目剩余8个标段履约验收工作。
(4)“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落实不力。 (略) 自然资源厅第一期 (略) 土地督察执法发现问题综合整改率为0,若第二期通报综合整改率低于60%, (略) 政府将被约谈、座谈提醒。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推进依然滞后,导致第二期综合整改率未达到60%以上再次被通报。”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 (略) 厅30个重点县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涉及2018-2021年存量违法图斑工作, (略) 厅反馈历年卫片图斑整改情况最新审查意见,我市已审核通过存量卫片图斑46个,涉及监测面积4654.39亩,基本农田面积29.68亩,综合整改率达到82%, (略) 厅对历年存量卫片整改综合率70%的要求;三是2023年卫片图斑仍在极力开展外业核查整改工作当中。
3.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
(1)“执法队*建设不到位。 (略) 委编办要求分区域设置5个执法中队,目前仅设1个执法大队,19名工作人员(其中8人无执法资格证),执法队*专业素质不强,个别执法人员不清楚执法流程,且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过期或超类别执法的现象。”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思语 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人事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略) 委组织部、编办衔接沟通,做好招录计划。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机构改革结束后,立即启动招录程序。二是制定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业务学台,未建立有效管理台账,对执法数据底数不清。党组工作汇报显示立案189宗,党组情况说明显示立案197宗(其中已办结77宗),但报送巡察组的仅129宗(其中已办结88宗,未办结41宗);且执法文书及编号管理混乱,存在同一编号被3宗案件同时使用的现象。”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重新梳理2016年以来的卷宗台账,规范台账管理,作为资料调取的底账数据;二是制定执法卷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法律文书号码的使用,避免出现断号情况。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行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各类系统填报。
(3)“随意改变违法案件处理结果。2022年6月10日立案 (略) 罗文镇陈道明非法占地一案第一次处理结果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但在未取得新调查证据的情况下,执法大队擅自改变违法行为人,重新作出处理结果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不做罚款处罚,责令完善相关手续。”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函接乡镇及时完成整改;二 (略) 罗文镇陈道明非法占地案处理情况,局领导对执法大队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执法大队提升执法水平,特别是调查取证水平和办案流程水平,强化业务学。五是制定了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严格执行落实。
(4)“执法办案处罚决定不当。如,2022年8月29日 (略) 莱鑫砂石加工厂非法采矿案,违法主体未取得用地和矿山开采手续,非法占用土地、开采页岩矿石。执法大队仅对其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未查处其违法占地行为。”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对莱鑫砂石厂的非法占地查处工作,经过调查核实,针对非法占地的事实,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二是制定了案件会审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坚决杜绝执法不彻底现象的出现;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5)“城区规划执法力度偏软。打击违法新建建筑工作力度不够、‘以罚代管’现象较为突出,导致信访量较高。2021年3月至巡察组撤离,执法大队共收到城区规划执法类信访举报200余件,城区违建行为屡禁不止,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组织综合执法局、古东关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遏制新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略) 委组织部、编办衔接沟通,做好招录计划。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机构改革结束后,立即启动招录程序。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制不到位。未见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资料。”的问题。
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局党组 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制,于9月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并坚持一季度一研判,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并做出汇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二是落实专人专做,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工作闭环意识,做到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完备,整理归档。
(2)“宣传阵地管理有短板。阵地宣传内容过时,未适时更新;意识形态宣传栏中,‘三个纳入’‘四个同步’表述错误。”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思语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组织沟通,主动与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及时核查并更新全局宣传内容,二是强化督查管理,对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后期宣传内容无误、紧跟时事,达到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意识的效果。
(3)“因私出国证件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未全员管理,存在漏管风险。”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思语
责任单位:人事股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文风不正、会纪不严。2 (略) 政府通报当年政务工作报告与2020年雷同,20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2022年度述责述廉大会存在未落实请假制度、会上玩手机等问题。”的问题。
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内审监督股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了《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会议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二是优化完善了公文运转程序,进一步明确责任;三是通过座谈会方式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学。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特别强调在财务报账审核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票据和资料。
(2)“白条支付入账。2016年5月支付土地整理管理费23.63万元、2018年8月支付土地整理指标回购款1200万元、2016年至2020年支付职工外包食堂伙食费68.87万元均使用自制收条入账。”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财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土地整理管理费用实际为单位内部转账,已将此问题说明。二是查找到土地整理指标回购款相关票据,并将相关情况逐一说明。三 (略) 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3)“个人借款长期挂账。2016年谭某等3人个人借款共计26.1万元,结转至今长达7年未予清收。”的问题。
责任领导:程 林
责任单位:财务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谭某家属已经退还个人借款1.1万元。二是对田某、李某应收账款的账务调整并说明情况。三是已经修订 (略) 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职工对制度进行学、公正、公开。四是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项目招投标资料、项目管理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五是 (略) 长石乡桃树坪滑坡治理工程确定勘查设计单位情况并作出说明。
(3)“招标过程不规范。部分项目乱设资质条件、选择评标办法不合理、资质审核不严、评标不规范。如, (略) “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存在错评且错评情况异常一致的现象。导致该项目节资率偏低,11个标包中5个标包节资率均低于1%。”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思语 陶际游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内审监督股) 确权登记股 相关业务股室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更好的适应工作岗位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干部职工信息,根据需求,将所需专业纳入招录计划,及时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
3.关于“贯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 (略) 委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党务干部业务不精’‘党建资料严重缺失’等问题各年度均不同程度存在,年年整改均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分解各党支部党建任务,确保各支部按时完成。二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会等,提高党员学习能力。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台账归档。
(2)“党建资料管理混乱。不同年度类别混装、重复归档现象突出。局党组缺失3个年度民主生活会资料,第一党支部及第四党支部缺失2个年度支部工作手册。”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思语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党建资料管理业务培训,增强党员干部责任心,提高党员干部业务能力,确保党建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二是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建资料管理,提升党建管理质效。
(3)“对下属党支部工作督导指导不足。原第一、二、四、五党支部换届超期一年零八个月;各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三会一课’、过‘政治生日’开展不到位及《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缺失、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的问题。
责任领导:曾思语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聚焦关键节点、重点任务,按时对各支部下达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强化党员干部学习能力。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建工作高质量完成,提高工作开展效率。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流于形式。2020年度、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未见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未制定问题整改方案;2022年3月30日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一笔带过;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直至巡察组指出才召开。”的问题。
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按照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会中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问题全面、事例详实,会后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二是提前谋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开展2023年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乏力。各支部普遍存在部分年度组织生活会无整改方案、未对其他党员开展批评现象,党内组织生活一团和气;第三党支部近2年、第四党支部近4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党建办)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3年9月召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书记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对组织生活会意义、内容、方式的认识,并强调各支部书记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让党员们认识到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强化监督管理,2023年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将全程参与,对于不严肃的组织生活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并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持之以恒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坚持不懈的推进“四风”问题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坚持常抓不懈,跟踪落实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长期坚持,提升整改质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完善的整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整改落地生效。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进一步强化举措,全力推进,狠抓落实。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持续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逐渐形成一套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