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10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扩能项目 | (略) 厂区内 | (略) | 西安 (略) | 项目主要对原有镀膜玻璃生产线进行改造,并新增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部分设施依托原有。项目年产中空玻璃*平方米,镀膜玻璃由目前的*平方米提升至*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元,占总投资的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