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 (略) 木门会 (略) 布展改造工程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系统发布时间: *** * : * 会 (略) 布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木门需求论证采购单位: (略) 文化 (略) 采购代理机构: * 川仁恒 (略) * 0 * 0年十月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 (略) 文化 (略) 委托 * 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 (略) (略) 需求论证。公示期 * 日至 * 日.各潜在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采购人,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李剑泉,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木门会 (略) 布展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项目类别: R货物 □服务 □工程 * 、 (略) 政级别及预算情况1、 (略) 政级别属: (略) 市 (略) 2、资金来源: (略) 省级专项资金 * 万元(川财教【 * 】9号), (略) 分地方自筹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 . * 元人民币,共1个包,每包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 、论证地点: (略) 市 (略) 区长益路5号杰座 * 会议室。 * 、论证方式:本项目论证采用第 (略) (在以下3种方式中选择)序号论证方式1组织相关 (略) 需求论证。2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 (略) 采购需求论证。3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 (略) 采购需求论证。备注:1、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 * 万元、市级小于 * 万元、县级小于 * 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1种论证方式。2、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 * 万元以上、小于 * 万元,市级 * 万元以上、小于 * 万元,县级 * 万元以上、小于 * 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2种论证方式。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 * 万元以上、市级 * 万元以上、县级 * 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略) 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适用第3种论证方式,并在 * (略) 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 (略) 会公众的意见。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论证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等。 * 、论证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1 * 、专家组论证意见(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1、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R是 □否(若为否,原因 )2、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R是 □ 否(若为否,原因 )3、属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R是 □否(若为否,原因 )( * )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详见附件2)。专家组论证意见:( * )本项目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方式:评审办法:( *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家组论证意见:( *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详见附件4)专家组论证意见:( * )其他需求论证的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 * 、论证小组成员签字 * 年 * 月 日附件1:论证小组签到表姓名职称/专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签到时间备注本人声明: * 、本人熟悉该类论证项目,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相关供应商没有利害关系; * 、本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 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或属 (略) 业突出专业特长,熟悉产品情况 (略) 情的专业人员; * 、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工作, (略) 门、 (略) 门的监督管理; * 、本人承诺认真、公正、诚实、 (略) 论证职责,如实出具论证意见,承担不实论证意见的相关法律责任; * 、本人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注:上表人员身份证或职称证或专家证复印件附后)附件2: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以下带★ (略) 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 ). 项目概述1、本项目 * 个包,采购木门会 (略) 布展改造工程(包含木门会议旧址陈列布展(布展))供应商 * 个,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 *** . * 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项目内容:布展装修 (略) ,布展面积约 * 平方米。展示木门会议会址相关史 (略) 环境。按展区初步规划设计,对布展内容(含所有文字、图像以及视频等)进行艺术化效果深化设计,艺术展墙及布展、艺术品雕塑深化设计及定制、多媒体展项深化设计及硬件采购/软件定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 (略) 专业灯光系统深化设计及采购、 (略) 专业展柜深化设计及采购、消防系统深化设计及采购、安防系统深化设计及采购、文物复制品专业制作等。( * ). 商务要求★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 (略) 所需费用, (略) 需设计、施工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管理以 (略) 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 日历 (略) 实施。★3.服务要求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天内完善艺术布展、艺术品雕塑、展柜、专业展示灯光、软件、数字内容、文物复制品、消防设备、安防设备采购定制类方案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的施工图需提交采购人认可后,方能 (略) 具体施工;⑵中标供货商负责按照采购人认可的深化设计 (略) 进行布展、维修与维护及拆除,不收取额外费用。⑶实施地点: (略) 木门镇。⑷质保期:2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⑸售后服务:质保期2年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承担 * 切费用;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损坏仅收材料费。( (略) 家质保期为准)4.验收方法和标准⑴采购人应严格按照《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 (略) 《关于 (略) 政府采购 (略) 办法的通知》(旺财采〔 * 〕7号) (略) 验收,在成交供应商交货、 (略) 组织验收,出现问题按有关法律解决。⑵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 (略) 。★5.付款方式:⑴合同价款结算:该项目最终合同价款结算总额以审计机构审计金额结算为准。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完成项目采买定制类等方案的深化设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预付款;基础展墙、基础电气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 * %;艺术品、多媒体、 (略) 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 * %;布展展板、灯光、 (略) 及安装调试完后,并通过采购人整体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 * %;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项目结算审计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结算审计总价的 * %;项目结算审计总价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 * 次性付清。 * 、项目技术等要求1. (略) 的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略) 分),《 (略) 设计防火规范》(GB * 2),《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 0)。2.设计要求⑴潜在 (略) (略) ,收集木门会议会址的相关图文资料。根据项目的展陈大纲以及对木门会议会址历史的理解和认识,完成展陈设计方案,做到史料、风格、材质、色调等方面的协调,做到史料、人、建筑、陈列、环境的和谐统 * 。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技术(如声、光、电)、艺术展示等手段,提高展陈效果。)⑵ (略) 内艺术布展陈列设计(包含艺术布展、艺术品雕塑、展柜、专业展示灯光)、多媒体展项(包含软件、数字内容)、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的深化施工图及实施。3.施工质量要求⑴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实施施工;中标供应商的深化设计必须得到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 (略) 门的图纸会审合格后, (略) 下 * 步的制作施工;⑵ (略) 使用的展柜、专业展示灯光、艺术品雕塑、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的工艺、材质需确定采购人认可方可实施。质量标准要求 * 次性验收合格;⑶装修材料、展品、专业展示灯具等货物的节能、环保、消防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 ).技术、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清单(另册)。附件3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 (略) 审查。 (略)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 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略) 负责。 (略)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略) 有的投标人。1.4 (略) 文件规定的评标方 (略) 评标, (略) 下列职责:( * ) (略) 文件;( * )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 (略) 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 ) (略) 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 )起草评 (略) 签署;( * )向招标采购单位、 (略) 门或 (略) 门报告非法干预 (略) 为;( *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 (略) 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略) 理。1.6 (略) 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 (略) 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 (略) 证据。2、 评标方法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 (略) 文件和停止评标。3.1. (略) 正式评标前,应当对 (略) 熟悉和理解, (略) 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 (略) 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 (略) 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 (略) 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 (略) 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符合性检查。3.2.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 (略) 审查,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略) 文件的明确规定。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略) 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 (略) 理, (略) 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 (略) 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 (略) 理:( * )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 )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 )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2.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作 (略) 理:(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 ) (略) 文件的规定要求, (略) 评判的;( * )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略) 文件的规定, (略) 评判的;( * ) (略) 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 )商务、技术、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 ) (略) 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略) 文件要求不 * 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 ) (略) 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3.2.2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 ) (略) 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 (略) 理的 (略) 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 (略) (略) 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 (略) 重点复核。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略) 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略) 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6出具评标报告。 (略)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略) 成员名单;(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 ) (略) 授标建议;( *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 (略) 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略)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 (略)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 (略) 理规则。 (略) 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 (略) 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略) 文件规定。有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 (略) (略) 理。3.8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 (略) 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8.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 (略) 分。3.8. (略) 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略) 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 ) (略) 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 )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 * 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投标文件中开标 * 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 致的,以开标 * 览表(报价表)为准;( *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 * 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 * 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8.1-3.8.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 (略) (略)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 (略) 理。3.9低于 (略) 理。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3. * 招标 (略) 复核评标结果。3. * .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 (略) 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 (略) 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 (略) 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 )客观评分不 * 致的;( * ) (略) 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 (略) 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略)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 (略) 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略) 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 (略) 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 (略) (略) 理。3. *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 )招标 (略) 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 )招标 (略) 复核时,没有采购 (略) 监督的;( * )招标 (略) 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 )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4.2 (略) 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略) 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 (略) 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 (略) 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 (略) 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略) 成员共同评分。4.3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 (略) 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 * %)报价( * 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 。 (略) 文件投标须知前 (略) 。 (略) 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分)1.实施方 (略) 及效果展示优化设计:对实施方 (略) 及 (略) 综合评比,根据方案是否符合采购需求、重点是否突出、传播感染力是否强、能否有效的突出主题、设计深化程度等;投标人应提供各展区平面规划图及轴侧图,空间效果图、参观动线图。 (略) 对提供的方案综合打分。第 * 名得 * 分,第 * 名得7分,第 * 名得4分,第 * 名以下排名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实施方 (略) 景及雕塑优化设计: (略) 景及雕塑构思立意( (略) 景特征、制作细节、制作工艺、艺术感染力、 (略) 理等)进行综合评比。第 * 名得 * 分,第 * 名得7分,第 * 名得4分,第 * 名以下排名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实施方案的多媒体展项优化设计:对多媒体展项深化方案内容是否匹配展示内容,是否 (略) 景,是否具有优良及可靠耐用、操作方便安全、易于维护、运 (略) 综合评比。第 * 名得 * 分,第 * 名得7分,第 * 名得4分,第 * 名以下排名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实施方案的展柜及灯光优化设计:对展柜与灯光优化设计是否具有与文物的匹配性,是否具有优良及可靠耐用、操作方便安全、易于维护、 (略) 综合评比。第 * 名得 * 分,第 * 名得7分,第 * 名得4分,第 * 名以下排名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实施方案的消防和安防设备优化设计:对消防及安防方案优化设计的周密性和 (略) 综合评比。第 * 名得4分,第 * 名得3分,第 * 名得2分,第 * 名以下排名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实施方案的 (略) 方案:文本中的文献档案文物 (略) 的重要表现形式,对文物复制方案的完整性(对复制文物的信息收集)、 (略) 性、及时性(在规定的时间对文物的资料收集并在布展期间保 (略) 复制工作) (略) 综合评比,完全符合要求得 * 分,存在缺陷或漏洞的,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 * 项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对实施方案中的1-5项内容分别作出演示方案,并将演示方案拷贝在U盘中,随文件 * 起递交。 (略)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的1-5项内容分别对各投标人提供的5项 (略) 综合评比打分。施工保障及售后方案(6分)有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及制作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技 (略) 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及制作方案,施工制作方案需包含施工保护方案、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布展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项目管理体系、人员组织安排及投入生产设备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施工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包含但不 (略) 平面布置图、安全疏散路线图);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施工及制作方案并结合 (略) 综合评分:供应商的施工及制作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紧扣主题、可操作性强、全面、具体、典型等,完全符合要求得6分,每有 * 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略) 分( * %)企业信誉( * 分)投标人 (略) (略) (略) 布展工程获得过“ (略) 十大精品评选活动”颁发的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荣誉证书,每个得5分,最多不超过 * 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原件、该工程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团队实力(4 分)投标人配备 * 名及以上(含 * 名)具有图书/文博/档案/资料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略) 员、 (略) 员等),得4分,未配备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 * 年1月- * 年9月由本 (略) 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自 * 日至今承接过布展工程,提供 * 项业绩得2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4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 1%(强制节 能产品除 外)1分1.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 0.5 分。2.投标产品认定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 0.5 分。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注: 评分的取值按 * 舍 * 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 废 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予以废标:(1) (略)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 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 (略) ,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 (略) 采购单位。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 (略) 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 (略) 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2. 定标程序6.2.1 (略) 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略) ,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略) 独立评审;( *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 ) (略) 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略) 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略) 为;( *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略) 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 ) (略) 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 * 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略) 关于回避的规定。( * )评标前, (略) 采购单位统 * 保管。( * )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 )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略) 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 ) (略) 采 (略) 秩序管理, (略) 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 (略) ,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附件4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以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为准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 * 方):投标人( *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询价通知书》、 * 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 、 *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 (略)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 、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交货期 *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 (略) 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略) 期间合同总报价不变, * 方无须另向 * 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质量要求1. * 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 (略) 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 (略) 标准。3. * 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 * 方确认,在 *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 * 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 * 方应负责 * 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 方负担, * 方有权 (略) 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 (略) 后由于 * 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 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 方负担。 * 、交货及验收1. * 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_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天内交货到 * 方指定地点,随即在___ (略) 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 (略) 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 (略) 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 * 方组织, (略) :(1) 货物在 * 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 * 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 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 (略) 验收; * * 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 * 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 (略) 验收;(3) 验 (略) 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 * 方应做 (略) 记录,或由 * * 双方签署备忘录, (略) 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 (略) 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 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 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 * (略) 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 (略) 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 * 方; * 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 *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方有权退货,并视作 * 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 * 方, * 方还可依法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 (略) 。 * 、付款方式⑴合同价款结算:该项目最终合同价款结算总额以审计机构审计金额结算为准。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完成项目采买定制类等方案的深化设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预付款;基础展墙、基础电气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 * %;艺术品、多媒体、 (略) 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 * %;布展展板、灯光、 (略) 及安装调试完后,并通过采购人整体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 * %;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项目结算审计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结算审计总价的 * %;项目结算审计总价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 * 次性付清。 * 、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 方在接到通知后小 (略)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 *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 * 方未能按时交货, * 方有权退货并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略) 后由于 * 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 * 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 * 方负担。2. * 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 * 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 、违约责任1. * 方违约责任(1) * 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 * 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 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 * 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 * 方有权终止合同;(3) * 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 方损失的,还应按 * 方损失 (略) 分,支付赔偿金给 * 方。2. * 方违约责任(1) * 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 方应向 * 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 * 方,否则,视作 *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 *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 * 方。(2) * 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 * 方偿 (略) 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天, * 方有权终止合同, * 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 * 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 * 方已经付给 * 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 * 方货物经 * 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 * 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 * 方须在______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 * 方。(4) * 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 (略) 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 (略) (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略) (略) 的, * 方除应向 * 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 *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 * 方造成的 * 切损失。(5) * 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 方损失的,还应按 * 方损失 (略) 分,支付赔偿金给 * 方。 * 、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 (略) 门或其指定的质量 (略)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 * 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 方承担。2. (略) 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 (略) 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 、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 * 式 *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 方 * 份, * 方、政 (略)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 * 份。 * 方: (盖章) *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 (略) : (略) :账号: 账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