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 2024 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异议的回复
各投标人:
关于“太湖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 2024 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项目编号:H5QT24Z*)”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异议的答复:
问题1:第25页采砂机具管理要求,可采区采砂机具最低配额要求表中,①投标人拟投入机具的行驶证件、合格证明以及相关资料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 (略) 场上所有挖掘机装载机没有所谓行驶证件,无法提供该材料请问如何处理?
答复:投标人拟投入的机具中,如有机具须具备行驶证件的,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无机具须具备行驶证件的,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铲车、挖掘机及6缸柴油发电机组可不提供行驶证件。
问题2:第19页投标人业绩②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为已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方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等。其中履约证明材料是指什么材料?
答复:合同*方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已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太湖县 (略)
地 址: (略) 太湖县晋熙 (略) 188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湖县龙山 (略)
地 址: (略) 太湖县晋熙 (略) 188号
联 系 人:蒋锡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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