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宁化凯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省集 (略)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 (略) (略) 综合改造项目已由中共 (略) 委员会以〔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 (略)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付乡镇事业发展基金或自筹,招标人为宁化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 (略) ;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 (略) (略) 综合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20]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 (略) 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 (略) )、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6.6.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福建省明强 (略) (地址:宁化县宁阳御景1幢509室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39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宁化县翠江 (略) 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福建省明强 (略) 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略) 站(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 (略)
地址:宁化县城南镇城南街上26号
电话:0598-*
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 (略) 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电话:*
联系人: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