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澄清公告
(略) 关于中国十八冶福建泉州闽光产能置换炼钢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编码:#)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9项第1条中列明的“含税单价包干,含材料费、运输费、上下车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费、搅拌费、泵管接驳费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按项目部要求制作标养试块及同条件养护试块,且负责标养试块养护及检验报告费用)、税金、管理费、利润、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返工费、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修复费等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报价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现澄清修改为“含税单价包干,含材料费、运输费、上下车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费、搅拌费、泵管接驳费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按项目部要求制作标养试块及同条件养护试块,且负责标养试块养护、试块送至检测单位的运费及检验报告费用)、税金、管理费、利润、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返工费、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修复费等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报价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
中 (略)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