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北 (略) 呼吸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北 (略) | ||
行政区域 | 北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16: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4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第一开标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老师* |
项目概况
(略) 北 (略) 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推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LD-2023-A-0011
项目名称: (略) 北 (略) 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呼吸机三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付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推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BCLD-2023-A-0011)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北 (略)
地址: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43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第一开标室
联系方式:刘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