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委员会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所、第一书记、驻镇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的通知》(北委办发〔2017〕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细做实“回头看”“回头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委员会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7日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党政办 2017年6月17日 印发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
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的通知》(北委办发〔2017〕83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一)已脱贫户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超六有”。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是否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二)已退出贫困村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低五有”。贫困发生率是否达标,是否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三)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乡镇“三有”。贫困发生率是否达标,乡镇是否有标准中心校、 (略) 、有便民服务中心。
二、基本原则
全覆盖摸清村、户“未达标清单”,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对标补短,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同步奔康。
三、工作标准
(一)“回头看”标准。对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已脱贫对象的“回头看”标准,按 (略) 脱贫标准进行核查;2017年至2019年,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及之前已脱贫对象的“回头看”标准, (略) 脱贫标准进行核查;2020年6月底前,对脱贫人口退出、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 (略) 脱贫标准进行核查。
(二)“回头帮”标准。2017年7月底前查找出的“回头帮”对象,对照 (略) 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2017年至2019年,每年12月底前,查找出来的“回头帮”对象, (略) 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2020年6月底前查找出的“回头帮”对象,对照 (略) 脱贫标准,进行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确保到2020年所有脱贫对象同步达到当年脱贫标准。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核查小组。成立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核查小组,由党委书记姜顺勇、镇长赵海波任组长,、黄映松、熊平、赵伟、范勇军、杨小海、张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胡春林、张芸芸、谢晓艳、李高磊、任艾萍、苏朝阳、李德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赵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开展核查甄别。6月20日前,对照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标准,对脱贫户、退出贫困村进行逐户、逐村、逐项核查甄别,查找出脱贫户中末达标户和未达标项,以及退出村中未达标村和未达标项,建立到户、到村问题台账。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核查甄别工作进行抽查,相关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三)列出“补短清单”。6月25日前,核查小组要组织收集汇总核查工作中填报的《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附表1)、《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帮”成果统计表》(附表2)、《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附表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帮”成果统计表》(附表4)。
(四)录入“六有”平台。各村要在7月25日前,将附表1、附表3(12月底前,录入附表2、附表4)的信息数据同步录入“六有”大数据平台。
五、责任分工
(一)贫困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核实贫困村“一低五有”未达标情况摸排、汇总、上报。
(二)各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辖区内贫困人口“一超六有”未达标情况摸排、汇总、上报。
(三)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负责帮扶对象的对标补短帮扶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办所、第一书记、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于6月29日前将附表填好,由村书记(包括第一书记)、村主任、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报镇经发办,同时上报“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4.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全村贫困户总户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全村贫困人口总人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填表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户主姓名:以户口簿为准:
2.总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户口簿人数、明白卡人数、系统人数、实际人数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脱贫时间:填写具体脱贫的年份(例如张三这户是2014年脱贫的,就填2014年);
4.“两不愁”未达标:主要指收入,2016年以3100元为准,2017年以3300元为准,2018年之后以当年确定的标准为准,凡是未达到相关年度标准,在方框内打“√”标注即可;
5.“义务教育”未达标:是指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困而未读书和辍学的子女人数(不舍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填具体人数;
6.“基本医疗”未达标:是指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未达到要求的,参合(保)率未达到100%的,患者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未控制在10%内的,填具体人数;
7.“住房安全”未达标:是指经住建部门认定未达到安全的住房:
8.“安全饮用水”未达标:是指经水务部门认定未达到安全的饮用水;
9.“生活用电”未达标:是指经电力部门认定未通生活用电或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用电:
10.“广播电视”未达标:是指经广电部门认定未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11.“住房安全”、“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四项未达标的,在方框内打“√”标注即可。
附件2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全村贫困户总户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全村贫困人口总人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填表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户主姓名:以户口簿为准;
2.总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户口簿人数、明白卡人数、系统人数、实际人数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脱贫时间:填写具体脱贫的年份(例如张三这户是2015年脱贫,就填2015年);
4.返贫时间:填写具体返贫的年份(例如李四这户脱贫时间为2014年,返贫时间为2016年,则返贫时间就填2016年);
5.达标时间:填写达标认定的年份(例如王五这户返贫时间为2015年,迭标时间为2017年,则达标时间就壤2017年);
6.Ⅳ两不愁”达标:主要指收入,2016年以3100元为准,2017年以3300元为准,2018年之后以当年确定的标准为准;
7.“义务教育”达标:是指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困而未读和辍学的子女人数(不合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
8.“基本医疗”达标:是指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参合(保)率达到ioo%,患者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控制在1096内;
9.“住房安全”达标:是指经住建部门认定达到安全的住房;
10.“安全饮用水”达标:是指经水务部门认定达到安全的饮用水;
11.“生活用电”达标:是指经电力部门认定遇生活用电且能满足基本生活用电;
12.“广播电视”达标:是指经广电部门认定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13.“住房安全”、“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达标的,在方框内打“√打标注即可。
附件3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 “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全镇(县、市、区)行政村总数:全镇(县、市、区)贫困村总数:
其中:2016年退出贫困村数: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数:
填表人:审批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有退出贫困村且有未达标村”的县(市、区)负责采集纸质数据,进入“六有”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次数为:2017年7月底前一次,2017年底至2019年底前每年一次,2020年6月底前一次;
2.对照2016年退出标准,每个退出贫困村只要有1项指标未达标,该村视为“未达标村”,每个“未达标村”的未达标项有多少项填多少项,确保全县填报不漏村、每村填报不漏项;
3.表中在每个未达标村所在行,从左至右,若该村某项未达标,就在该项名称下的“村数”栏填写“l”,已达标项一律空着不填:
4. 2017年7月底前,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暂不填报数据,从2017年底开始填报数据。
附件4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XXX村()贫困村 “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全镇(县、市、区)行政村总数:全镇(县、市、区)贫困村总数:
其中:2016年退出贫困村数: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数:
填表人:审批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有退出贫困村且“回头看”未达标村”的县(市、区)负责采集纸质数据,进入“六有”大数据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次数为:2017年7月底前一次,2017年底至2019年底前每年一次,2020年6月底前一次;
2.对照2017年退出标准,每个退出贫困村“回头帮”达标一项填报一项,每个“未达标村”的未达标项有多少项填多少项,确保全县填报不漏村、每村填报不漏项;
3.表中在每个未达标村所在行,从左至右,若该村某项未达标,就在该项名称下的“村数”栏填写“l”,已达标项一律空着不填:
4. 2017年7月底前,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暂不填报数据,从2017年底开始填报数据。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所、第一书记、驻镇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的通知》(北委办发〔2017〕8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细做实“回头看”“回头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委员会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7日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党政办 2017年6月17日 印发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
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的通知》(北委办发〔2017〕83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一)已脱贫户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超六有”。年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是否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二)已退出贫困村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一低五有”。贫困发生率是否达标,是否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三)是否稳定巩固实现乡镇“三有”。贫困发生率是否达标,乡镇是否有标准中心校、 (略) 、有便民服务中心。
二、基本原则
全覆盖摸清村、户“未达标清单”,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对标补短,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同步奔康。
三、工作标准
(一)“回头看”标准。对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已脱贫对象的“回头看”标准,按 (略) 脱贫标准进行核查;2017年至2019年,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及之前已脱贫对象的“回头看”标准, (略) 脱贫标准进行核查;2020年6月底前,对脱贫人口退出、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 (略) 脱贫标准进行核查。
(二)“回头帮”标准。2017年7月底前查找出的“回头帮”对象,对照 (略) 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2017年至2019年,每年12月底前,查找出来的“回头帮”对象, (略) 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2020年6月底前查找出的“回头帮”对象,对照 (略) 脱贫标准,进行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确保到2020年所有脱贫对象同步达到当年脱贫标准。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核查小组。成立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核查小组,由党委书记姜顺勇、镇长赵海波任组长,、黄映松、熊平、赵伟、范勇军、杨小海、张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胡春林、张芸芸、谢晓艳、李高磊、任艾萍、苏朝阳、李德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赵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开展核查甄别。6月20日前,对照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标准,对脱贫户、退出贫困村进行逐户、逐村、逐项核查甄别,查找出脱贫户中末达标户和未达标项,以及退出村中未达标村和未达标项,建立到户、到村问题台账。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核查甄别工作进行抽查,相关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三)列出“补短清单”。6月25日前,核查小组要组织收集汇总核查工作中填报的《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附表1)、《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帮”成果统计表》(附表2)、《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附表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帮”成果统计表》(附表4)。
(四)录入“六有”平台。各村要在7月25日前,将附表1、附表3(12月底前,录入附表2、附表4)的信息数据同步录入“六有”大数据平台。
五、责任分工
(一)贫困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核实贫困村“一低五有”未达标情况摸排、汇总、上报。
(二)各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辖区内贫困人口“一超六有”未达标情况摸排、汇总、上报。
(三)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负责帮扶对象的对标补短帮扶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办所、第一书记、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于6月29日前将附表填好,由村书记(包括第一书记)、村主任、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报镇经发办,同时上报“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4.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全村贫困户总户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全村贫困人口总人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序号 | 指标内容 户主姓名 | 总人数 | 脱贫时间 | “回头看”未达标项目 | 备注 | ||||||
“两不愁” 未达标 | “三保障未达标” | “三有”未达标 | |||||||||
义务教育 | 基本医疗 | 住房安全 | 安全饮用水 | 生活用电 | 广播电视 | ||||||
人 | 2014年-2019年 | 户数 | 人数 | 人数 | 户数 | 户数 | 户数 | 户数 | |||
1 | 例如:张三 | ||||||||||
2 | …… | ||||||||||
合计 | …… |
填表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户主姓名:以户口簿为准:
2.总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户口簿人数、明白卡人数、系统人数、实际人数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脱贫时间:填写具体脱贫的年份(例如张三这户是2014年脱贫的,就填2014年);
4.“两不愁”未达标:主要指收入,2016年以3100元为准,2017年以3300元为准,2018年之后以当年确定的标准为准,凡是未达到相关年度标准,在方框内打“√”标注即可;
5.“义务教育”未达标:是指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困而未读书和辍学的子女人数(不舍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填具体人数;
6.“基本医疗”未达标:是指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未达到要求的,参合(保)率未达到100%的,患者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未控制在10%内的,填具体人数;
7.“住房安全”未达标:是指经住建部门认定未达到安全的住房:
8.“安全饮用水”未达标:是指经水务部门认定未达到安全的饮用水;
9.“生活用电”未达标:是指经电力部门认定未通生活用电或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用电:
10.“广播电视”未达标:是指经广电部门认定未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11.“住房安全”、“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四项未达标的,在方框内打“√”标注即可。
附件2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村脱贫人口“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全村贫困户总户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全村贫困人口总人数: 2014年脱贫户数: 2015年脱贫户数: 2016年脱贫户数: 2017年脱贫户数: 2018年脱贫户数: 2019年脱贫户数:
序号 | 指标内容 户主姓名 | 总人数 | 脱贫时间 (2014年-2019年) | 返贫 时间 | 达标 时间 | “回头帮”达标项目 | 备注 | ||||||
“两不愁” 达标 | “三保障”达标 | “三有”达标 | |||||||||||
义务教育 | 基本医疗 | 住房安全 | 安全 饮用水 | 生活用电 | 广播电视 | ||||||||
人 | 户数 | 人数 | 人数 | 户数 | 户数 | 户数 | 户数 | ||||||
1 | 例如:张三 | ||||||||||||
2 | …… | ||||||||||||
合计 | …… |
填表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户主姓名:以户口簿为准;
2.总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户口簿人数、明白卡人数、系统人数、实际人数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脱贫时间:填写具体脱贫的年份(例如张三这户是2015年脱贫,就填2015年);
4.返贫时间:填写具体返贫的年份(例如李四这户脱贫时间为2014年,返贫时间为2016年,则返贫时间就填2016年);
5.达标时间:填写达标认定的年份(例如王五这户返贫时间为2015年,迭标时间为2017年,则达标时间就壤2017年);
6.Ⅳ两不愁”达标:主要指收入,2016年以3100元为准,2017年以3300元为准,2018年之后以当年确定的标准为准;
7.“义务教育”达标:是指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困而未读和辍学的子女人数(不合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
8.“基本医疗”达标:是指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参合(保)率达到ioo%,患者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控制在1096内;
9.“住房安全”达标:是指经住建部门认定达到安全的住房;
10.“安全饮用水”达标:是指经水务部门认定达到安全的饮用水;
11.“生活用电”达标:是指经电力部门认定遇生活用电且能满足基本生活用电;
12.“广播电视”达标:是指经广电部门认定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13.“住房安全”、“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达标的,在方框内打“√打标注即可。
附件3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贫困村 “回头看”基础信息摸底表;
全镇(县、市、区)行政村总数:全镇(县、市、区)贫困村总数:
其中:2016年退出贫困村数: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数:
贫困村名称 | 未达标村数 | 退出时间 | 其中:“一低”未达标 | 其中:“五有”未达标 | ||||
集体经济 | 通村硬化路 | 卫生室 | 文化室 | 通信网络 | ||||
2014年-2019年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
全县(市、区)合计 | ||||||||
合计 | ||||||||
××乡镇小计 | ||||||||
××村 | ||||||||
××乡镇小计 | ||||||||
××村 | ||||||||
××乡镇小计 | ||||||||
××村 | ||||||||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 | ||||||||
…… |
填表人:审批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有退出贫困村且有未达标村”的县(市、区)负责采集纸质数据,进入“六有”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次数为:2017年7月底前一次,2017年底至2019年底前每年一次,2020年6月底前一次;
2.对照2016年退出标准,每个退出贫困村只要有1项指标未达标,该村视为“未达标村”,每个“未达标村”的未达标项有多少项填多少项,确保全县填报不漏村、每村填报不漏项;
3.表中在每个未达标村所在行,从左至右,若该村某项未达标,就在该项名称下的“村数”栏填写“l”,已达标项一律空着不填:
4. 2017年7月底前,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暂不填报数据,从2017年底开始填报数据。
附件4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XXX村()贫困村 “回头帮”成果统计表
全镇(县、市、区)行政村总数:全镇(县、市、区)贫困村总数:
其中:2016年退出贫困村数: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数:
贫困村名称 | 未达标村数 | 退出时间 | 其中:“一低”未达标 | 其中:“五有”未达标 | ||||
集体经济 | 通村硬化路 | 卫生室 | 文化室 | 通信网络 | ||||
2014年-2020年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村数 | ||
全镇合计 | ||||||||
合计 | ||||||||
××村小计 | 1 | |||||||
××村 | 1 | |||||||
××乡镇小计 | 1 | |||||||
××村 | 1 | |||||||
××乡镇小计 | 1 | |||||||
××村 | 1 | |||||||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 | ||||||||
…… |
填表人:审批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有退出贫困村且“回头看”未达标村”的县(市、区)负责采集纸质数据,进入“六有”大数据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次数为:2017年7月底前一次,2017年底至2019年底前每年一次,2020年6月底前一次;
2.对照2017年退出标准,每个退出贫困村“回头帮”达标一项填报一项,每个“未达标村”的未达标项有多少项填多少项,确保全县填报不漏村、每村填报不漏项;
3.表中在每个未达标村所在行,从左至右,若该村某项未达标,就在该项名称下的“村数”栏填写“l”,已达标项一律空着不填:
4. 2017年7月底前,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暂不填报数据,从2017年底开始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