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孤江兴国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22-08-01 11: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孤江兴国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孤江兴国段工程 根据《关于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孤江兴国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兴水利批字〔20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赣江支流孤江上游良村镇至龙升村河段。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为约 *** 万元(含工程质量平行检测费)。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应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施工阶段、工程缺陷 (略) 有监理服务工作。
2.4计划工期:对应本项目施工工期、保修期及工程竣工验收,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略) 经营人员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略) 保证明材料。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 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 (略) 保证明材料;
(6)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 (略) (略) 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7)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上述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8) (略) 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拟派人员 (略) 保证明材料指:提供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略) 保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略) 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且需提供变更前单位 (略) 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投标单位 (略) 会养老保险证明共计连续近 6 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若拟派相关人员已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返聘合同相关材料上传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 (略) 、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在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08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 (略) ( 网 址江西省公共资 (略) (http:/ ***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8月25日09时30分。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10 年(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 3 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3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标审查文件中包含的材料等原件。但投标企业委派的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具体详见 “ 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铜浩 (略)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方式: ***
监 督 机 构:兴国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 ***
2022年08月01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 (略) 。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兴国县公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兴国县支行
2、户名:兴国县公 (略) 开户银行: (略) 赣州兴国支行
3、户名:兴国县公 (略) 开户银行: (略) 兴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