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略) 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乌 (略) 委托内蒙古祥砳 (略) 编制《乌 (略) 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 (略) 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
项目选址:项 (略) 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乌 (略) 现有厂区内,占地约720m2。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6.*°,北纬39.*°;
建设内容:乌 (略) 现有一条1200t特种沥青生产线,配套环保工程已通过验收,本次新建一套年产1200吨的可切换生产2种产品(200-210℃的包覆沥青和150-170℃的特种石墨沥青)生产线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 (略)
联系人:武部长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祥砳 (略)
地址: (略) 稀土高新区时代广场B座1207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乌 (略)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