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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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市东平双湖塘9号第四栋101号商铺出租 |
标的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东平双湖塘9号第四栋101号商铺出租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东平双湖塘9号第四栋101号商铺出租 | 组织方: | (略) (略) 惠城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城[2024]074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0-18 08:30:00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1-01 10:00:00 |
底价(万元): | 0.500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1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4-11-01 10:28:34 | ||
成交人: | 陈腊余 | 成交价: | 0.#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 (略) 东平双湖塘9号第四栋101号,出租面积:86.27平方米。本次租赁标的为普通装修,钢筋混凝土结构,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竞价方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5000元,交易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2、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每月租金每三年按5%涨幅上调,无免租期。 3、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2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4、该物业不得存储及生产出售易燃、易爆、危化品等法律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5、该物业竞投 (略) 络竞价,价高者得。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 (略) (略) 惠城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略) 惠城 (略) 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8、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第三方。 9、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0、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竞得人须按照合同范本签署合同。 四、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