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民: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略) 大溪镇金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局部调整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 (略) 民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期限内向大溪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位置:大溪镇金岙村
编制单位:浙江新 (略)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共30天。
公告地点:现场(金岙村公告栏)、大溪镇政府公告栏及大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政府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大溪镇→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联系地址:大溪镇村镇办
联 系 人: 朱先生 管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附件: (略) 大溪镇金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局部调整
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