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C* |
项目名称: | (略) 东湖区铁街2号1-3层(局部)、5-12层办公大楼整体转让 |
标的名称: | (略) 东湖区铁街2号1-3层(局部)、5-12层办公大楼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744.*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5-2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26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标 (略) 东湖区铁街2号1-3层(局部)、5-12层自有闲置办公用房,办公楼设计。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共计6779.97㎡,目前为空置状态。其中:1-3层为大堂及保安值班台,5-11层为办公区域,12层为消防水泵房及电梯设备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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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对资产进行修葺等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除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及后续签署合同另有规定和约定外,本次交易所中的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成交金额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成交金额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 号)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受让方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移交相关资料并开始办理出让金审批及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上述材料之日即为交付之日。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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