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办、敬老院污水管网改造损坏挡土墙地面等附属物修复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办、敬老院污水管网改造损坏挡土墙地面等附属物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F-BX-*
项目名称:南芬办、敬老院污水管网改造损坏挡土墙地面等附属物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76元
最高限价:*.76元
采购需求:南芬办 (略) (略) 进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造成部分挡土墙和地面损坏,给予修复,保证正常运转。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芬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亚楠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