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略)
水煤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资源化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泰安 (略) 成立于2021年2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山东晋 (略) 为主体,依托山东晋 (略) 场地、人员、设施设备等(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从事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业务。
泰安 (略) 依托山东晋 (略) 场地、已建的制浆设备、水煤浆气化装置建设水煤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资源化项目。项目位于山东晋 (略) 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高COD浓度危废水(液)(火灾类别*、戊类以下)及一般废水储罐区、废液罐区1(危废,火灾类别**类)、废液罐区2(危废,火灾类别*、戊类),废液调配预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制浆装置(存储按处置危废13万吨)、固废存储及危废库,并单独配置废水、废液、废固检验分析仪器,总投资为3466.42万元。项目分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
一期项目主要处置泰 (略) 吡啶生产的萃余液汽提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11,900-013-11,处理规模为11.52万吨/a。一期项目主要建设1条废液输送管道和废气收集设施,废气依托泰 (略) 热氧化炉处理,污水处理站、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化验室和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均依托山东晋 (略) 现有设施。一期总投资为1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及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滤液槽废气、磨煤废气和煤浆槽废气。经处理后,*醇、吡啶、*腈、*醛、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醛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CO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液、水煤浆输送过程中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滤液槽、磨煤机、煤浆槽等均为密闭设备,各废气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送入泰 (略) 热氧化炉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液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水煤浆密闭输送,有效减少了无组织废气产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分析化验废水,排入明升达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一企一管”排入 (略) 处理,最终排入海子河。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 (略)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泰安 (略)
2023年9月